第21章 看見了他的樣子(第2頁)
方彬還在馬拉松線上奔跑,他看著羅蒙,想從他的神情上看出破綻。
然而,他只看到了一張冰冷威嚴的臉。
羅蒙並沒有給他機會,轉頭對陶然說道。
“看來,他是不想主動交代了。來,上刀具。”
當陶然將那把刀具放在方彬面前的時候。
方彬的馬拉松到這兒也總算是跑完了,他立刻有話要說。
“警官,請給我一次機會,我交代,我都交代。”
方彬說,自己和劉美美談了五年戀愛,眼看都要談婚論嫁了。
半路殺出個秦海,讓他一朝回到單身漢。
自己心愛的女人被別人搶了,是個男人都忍不了。
陶然一針見血。
“你忍不了,是因為你失去了長期飯碗,心有不甘吧?據我們調查,你長期沒有正當的工作,幹過中介,當過保險推銷員,發過傳單,但都幹不長。在你和劉美美戀愛的過程當中,全靠她當老師的工資養著你。”
方彬被陶然一陣懟,還想為自己臉上貼點金。
“美女,咱說話能不能不這麼直白,不管怎麼說,我和劉美美之間還是有愛的。”
“有愛,有愛你能殺了他?”
“不是因愛生恨嗎?”
“你配談愛嗎?”
“我不配,就她配?見異思遷也配嗎?”
羅蒙對方彬的戀愛觀不感興趣,對於他是為錢還是為情殺人也不感興趣。
他只想知道,方彬見沒見過那個兔人。
“從時間上判斷,在案發現場,你應該見過那個戴著兔頭面具的人。”
方彬還很天真。
“警官,我說了算不算主動交代?”
羅蒙沒說話,盯著他看了一眼,方彬立馬識趣地說了。
“警官,別用這眼神瞅我,我害怕。我見過那個兔頭面具的人,那天晚上,我把劉美美帶到秦海的住地,本來是想在樓下動手的。
但我正要動手的時候,院門外有人在推門的聲音。
我害怕被人發現,把劉美美弄到了樓上,她應該是聽到有人來了,拼命掙扎想喊救命。
為了不節外生枝,我快刀斬亂麻,從她身後直接對準她的脖子就來了一刀,那血瞬間就噴了出來。”
“你是如何做到在現場沒有留下自己的痕跡的?”
“警察同志,我不傻,電視劇看多了,最基本的常識還是知道的,戴個手套,穿個鞋套也不是多費勁的事情。在決定動手之前,我在家裡演練了好幾回,如何不讓血液沾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