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絃的二胡 作品

第222章 地牢見聞

如此相比,倒是古代的職能分配更加來的純粹。丁是丁,卯是卯。

 民智確實是慢慢開化的,可很多毛病都是這麼漸漸慣出來的。

 就比如諮詢費用。許許多多的人在尋求律師幫助的時候,都會詢問是否需要收費。雖然這是一個腦力勞動,也存在自己的成本和耗費的力氣,律師也經常對自己的法律諮詢制定高低不等的收費標準,可事實是大多數的諮詢名為收費,可實則根本收不上來。

 按照諮詢者的想法,啥東西都沒給我,也不知道好壞,我怎麼能先付錢呢?

 又按照律師的觀點,要是我什麼辦法都告訴你了,你又不委託律師進行後續的工作,那我的電子豈非白給你了。

 於是乎,諮詢的律師隱晦含糊,諮詢者摳摳縮縮,惡性循環。

 其實,作為諮詢,雖然也耗費腦力,但並不是說非要收費,律師出於心情也好,出於助人也罷,未必不能免費提供幾條合理的建議。可關鍵在於,受幫助者如果認為這免費是應該的,多半就會引起律師的反感。

 人的毛病都是被慣出來的。

 比如說看病,啥東西都沒看,不是一樣要繳納掛號費嗎?掛號費是什麼?實質就是一個諮詢費。求醫者什麼時候反思過掛號費能不能免?為什麼不提出質疑,啥東西都沒得到,為什麼先要收費呢?

 這種質疑幾乎沒有,歸根結底不是病人錢多,而是因為形成了一種慣例,養成了習慣而已。人人都覺得收掛號費無可厚非。

 或許有人會說,掛號費才幾個錢,律師諮詢費相對高額的金額遠遠高於掛號費了。可有個問題大家忽視了,大多數諮詢律師的人,並不會繼續因為此時委託律師辦案,也就是說沒有後續的服務可以平衡諮詢的成本,而去醫院就醫,多半很少會出現掛號之後停止了就醫行為。後續的檢查,開藥等高利潤就醫手段,完全可以將諮詢的成本平攤到後續的收費行為之中。

 不知道是哪個人想出來的,推廣了免費法律諮詢的服務。那些個窗口一時間串流不起,人頭濟濟。理由是,法律服務是許多人所必須需求的,他們猶如一定的弱勢群體,應該給予更大的幫助。

 這話其實說的非常在理。可問題在於,看病的和諮詢的人相比,誰更弱勢?誰更急切的需要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