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園三千里 作品

第二章 上輩子的印記(第2頁)

 何況,兩個人並不是因為愛情走在一起的,只是到了那個年齡,覺得生命中需要有一個伴侶,同時又找不到別的伴侶,這才湊合在一起。

 也許有過感情,但未必是愛情。

 結婚之前嚴鑫是當保安的,後面經濟壓力太大,改行送起了外賣,一天跑十幾個小時,每天都要做到凌晨兩三點,但還是不能給這個家庭換來一個明朗的未來。

 在岳父岳母眼裡,他就是一個沒用的人。

 本來還有一股拼勁,努力的想把日子過好。

 到後來的某一天,感覺到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了一下,結果查出了肝癌。

 那一天,他感覺到天都塌了下來。

 未來已經沒有了希望,夫妻倆的日子又越過越膈應,最後還是選擇了離婚。

 馮曦不知道嚴鑫有肝癌的事情,在他提出離婚之後,咬著牙問他:

 “你就沒想過跟我過一輩子吧?你跟我結婚,就是為了有個人照顧你爸,給你爸養老送終是吧?現在你爸送走還沒半年,你就要跟我離婚!”

 嚴鑫只能硬著頭皮回答:“不然呢?你除了能當一個免費的保姆,還有什麼價值?現在連這個價值都沒有了,不跟你離婚,還要留著過年嗎?”

 當時,憤怒的馮曦撲到他身上,在他肩膀上狠狠的咬了一口,差一點咬下一塊肉來。

 ——那是兩個人幾年的婚姻生活中,馮曦留給嚴鑫最痛的記憶。

 第二天,兩個人就去辦理離婚手續。

 一個月後,他們離婚了。

 嚴鑫算得上是淨身出戶,他帶走的,除了自己的衣服之外,就是那一輛送外賣的電動車。

 還有左肩上那兩排深深的齒痕。

 不過也沒給馮曦留下什麼資產——家裡本來就沒有什麼資產。

 唯一算得上是留給馮曦這個前妻的財富,大概也就只有一份受益人為馮曦的他的意外險,保額是一百萬。

 那是在離婚之前一個月買的。

 也是他對馮曦照顧他父親最後幾年的報答。

 感情沒有了,恩情還在,他不想虧欠一個人太多。

 離婚不到三個月,他在送外賣的路上就遭遇到了意外。

 ——當一個人想意外的時候,發生意外,一點都不意外。

 只是不知道那一百萬有沒有到馮曦的手上。

 不過,那都是上輩子的事情了。

 這輩子,他不想和這個女人再有牽絆——這對彼此都不好。

 馮母看到的是嚴鑫救上來的馮晨,對他也充滿了感激,把兒子拉上岸後,對著嚴鑫表達了謝意:

 “小嚴,謝謝你救了我兒子,要是沒有你……我……我都不知道怎麼活下去了……”

 語氣很誠懇,倒是讓聽慣了她嘲諷的嚴鑫有那麼一些不適應。

 說道:“這也沒什麼,馮晨是我同學,看到他跳河,總不能見死不救。”

 自己的目的已經達到,沒必要再繼續逗留,便拿起了自己的魚竿,又笑著說了一聲:

 “我本來是在這裡釣魚的,現在弄得衣服都溼透了,得回去換一下衣服。馮晨,你以後可不要做傻事了啊。”

 這也是對自己為什麼出現在這裡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