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上輩子的印記
馮晨跳了河,嚴鑫也跟著跳了河,不過都是在河邊的淺水區。
嚴鑫抓著馮晨的衣領把他往岸上拖,馮晨在水裡掙扎,嘴裡喊著:
“你放手!我不想活了!讓我去死吧!”
嚴鑫:“老同學,聽我一句勸,人生路還很長,你不要想不開!”
馮晨的母親爬上河堤後,看到的就是這麼一個情景。
兒子還活著。
可兒子真的跳河了。
她眼淚一下子就飆出來了,說不清是歡喜還是悲痛。
見兒子還在掙扎著要死,便衝到了水裡,和嚴鑫一起把兒子拖上岸來,一邊還哭著說道:
“兒啊,你可不能死,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想活了!”
嚴鑫撇了撇嘴,心裡想著:
“狗屁!你兒子死了,你不只是會繼續活著,還活得好好的,還特麼比我活的時間要長!”
對這個上輩子的岳母,他實在欠缺好感。
他和馮曦感情不和,這裡面至少有一半的原因在於這個丈母孃。
還有一部分原因是那個岳父。
衝著這岳父岳母,這輩子他就不想和馮曦再有任何的牽絆。
正想著這個,抬頭往堤上一看,就看到一個少女站在那裡,呆呆的看著這邊,眼神裡有著一些迷茫。
那是十六歲的馮曦。
她也來了。
上輩子,和馮曦做了幾年的夫妻,可以說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人了。
現在出現在他面前的這個馮曦,雖然只是一個十六歲的少女,但嚴鑫還是一眼就認了出來。
身材相貌跟做他妻子時的相貌有一定的差距,可那眼神一看就能夠看得出來,是那個做了他幾年妻子的女人。
接觸到她的眼神,嚴鑫甚至有一種感覺——那個女人從上輩子追殺過來了。
趕緊移開了目光。
對於這個女人,他的情緒很複雜。
兩個人通過相親認識的,談了大概半年,就結婚了。
那一年嚴鑫二十八歲,馮曦二十六歲,兩個人都屬於大齡未婚青年。
嚴鑫沒結婚,是因為家裡沒錢。
馮曦那麼大了還沒有結婚,則是因為娶她就要給父母養老,這一個條件嚇退了不少人。
剛開始的時候馮曦父母不只是要求娶馮曦的人要給他們養老送終,還要十八萬的彩禮。
這一點就更勸退人了。
很多人付得起彩禮,但是,不想揹負給兩個老人養老送終的重擔。
後來彩禮降到了十萬,再降到了八萬。
和嚴鑫相親的時候,彩禮已經降到了五萬,讓嚴鑫看到了成家的希望,便同意了。
那個時候還想著靠自己的努力可以成家立業,拼出一個未來。
沒想到幾年之後還是離婚了。
離婚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經濟壓力太大了。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不愉快都來自於貧窮。
嚴鑫有一個瘸了腿的父親,生命的最後幾年更是臥病在床。
馮曦則是一個人要承擔起她父母的養老。
兩口子都是普通的打工人,卻有那麼重的負擔,壓力可想而知。
兩個人結婚之後日子過得挺不容易的,經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爭吵。有什麼感情都在長年累月的爭吵中蒸發乾淨了,只剩下了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