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一丁 作品

第114章 憶疏狂隨車信馬

大肇制度府縣為地方行政,一府數監合為一路,路並不設長官,而是由中央按事務設置監司,所謂監司其實名義為朝官外派的使官差遣,常例設三司分別為安撫司、轉運司、提點刑獄司即帥司、漕司、憲司,三司號稱外臺,並列任事,各司職事皆依著安撫使、轉運使、提刑使而立,主官在則舉事,主官闕則諸事罷。主官空闕期間,屬官必須封貯所司一切庫、案、倉、檔,日常只負責札、狀、牒等的往來傳遞、登記、存檔,可依據府臺主官所請,按行文祗應人員,但本司財物皆不可調用。

 丹南提點刑獄司公事出缺難道是甚麼隱秘事?只是規矩是規矩,循例是循例。難道主官不到任,相應官佐就能守著清冷衙門坐守空房?作為路司官員,即便是仗著路司身份,地方上也斷無拒絕之意。

 按著常理,憲司官員往來辦案巡查,除了知府能說話阻礙,其餘人是不會跳出來觸黴頭的。而這應天府知府病遁京城,應天府沒了掣肘之人,這些憲司官員未免得意忘形了。不曾想能在這小縣城裡,被承公一把扯去了遮羞布。

 這下,提刑司一干人有些坐蠟了。提點刑獄司公事出缺,這些人就是無根之水,憑什麼在這裡指手畫腳!

 管勾躊躇間,明檢法又蹦了出來。

 “承公此言餘不敢苟同,若是按著規矩,承公既非本路官員,又是涉案中人,如此置喙於其中,甚為不妥。”

 “大膽!”

 公良吉符拍案而起,堂上許多人都跟著站了起來。

 這廝好大的膽子。國朝不因言殺士大夫,可不是沒有收拾文官的手段!區區七品下的芝麻官員哪裡來的底氣與承公如此說話,承守真可不是掛著三品空職的閒官,此次應詔以權知開封府事赴外辦事,世人皆知此事了,乃是承公入朝執政之日。

 承公以外官出現丹南自然是不合規矩,按著朝廷規矩應是官員告身下達然後任事。但承公豈能因朝廷冗繁流程而延誤公事,而無論營丘通判、霄都監還是元知縣、由縣尉皆不敢以承公為外官而視之,所以小心接待勤懇辦事,其中原因種種,但當中有一條乃是知道承公的任事告身以及朝廷札子早晚就到,何必因這點流程瑕疵得罪將來的頂頭上司。而這明檢法竟然以此為由,當面搪塞,又以涉案為名來阻礙,這已經是撕下臉面不顧了!

 是誰給他的底氣,讓他如此放肆?

 承公再是大公無私的脾氣,恐怕遲早也會發落了他。須知承公十餘年前初判開封府,就以猾吏妄言誹命當街而斬之。

 十餘年前,承公初判開封府才不過數旬,但凡有徇私枉法,收受賄賂、橫行街市、勾結匪類的吏員皆陸續為其糾拿法辦,京城氣象為之一新。正值炎暑酷熱,景靈宮附近繡巷走水,往來街巷狹窄,火勢迅猛。承公親身率眾平火,無論軍民皆踴躍用命。然而正當承公命令左右帶隊四處取水伺火,偏有猾吏受了蠱惑,此時站了出來拿話揶揄承公,其聲喏於前曰:‘取水於甜水巷耶於苦水巷耶?’,其潛臺詞乃是,流水的府尹,鐵鑄的吏目,若是府尹沒有趁手的吏目幫襯,只怕是在東京地界也是兩眼一碼黑!變相著警告承公若是妨礙諸吏上下其手,斷其財路,恐怕今日之火只是開始!是取甜水巷的水大家相安無事,還是苦水巷的水不識好歹,就看承公取捨了。

 可惜此等猾吏碰上的是鐵面鐵骨卻有著玲瓏心的承守真。承公當時喝道,莫說甜水巷、苦水巷的水,即便是取你一腔子的汙血,某也要滅了此火。言罷,便命觀天等人當街斬了此人的頭顱,並挑在竹竿上警告諸吏。當時,諸吏無不雙腿戰慄,自此後更無人敢觸承公虎顏。

 未曾想,今日又有人敢當面冒犯承公。看來,承公這些年蟄伏西南,倒是讓很多人忘了閻羅承公的手段了。當然,此人乃是朝廷正任官員,不能拿對付胥吏的手段用在他身上。更何況,能收拾他的手段何其多也。

 國朝初年,也曾有地方官員對於朝廷差遣的上官不假顏色,直言頂撞,結果是此上官任內寬厚以待,並推薦此人升遷為邊地轉運司任事,最後是,當地轉運使以此人拖延邊務,軍費糜爛彈劾論罪,落了個身首異處的下場!當時論及此事,因這轉運使與那朝官本有過節,必不會牽扯徇私之事,此人因罪被斬實屬咎由自取。但世人怎會明白官場規矩?這等冒犯上官的狂悖之徒,無論放在誰的手下,其長官都必然殺之以為後快,無他,以此人為下官僚屬榜樣矣!

 承公看著這邊公良吉符幾人開始發難,面沉似水。他在意的是此人並非蠢笨之人,如此行事,只能說背後的推手十分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