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證明的問題

“二位還在閱卷呢?”轉眼已經到了下班的時候,封海濤看到田詩、鄭平二人還在看卷,就過來問一問。

 “這個卷宗的資料有些亂,我還在捋著看。”鄭平說道。

 “偵查卷宗就是這樣,從無到有,從事實模糊到確立明確方向,這是需要一個過程的。”封海濤笑了笑。

 “封庭長,正好你來了。要不我們還要找你請教。能不能說說當初你對這個案子的看法呢?”鄭平說道。

 案卷是案卷,有辦案人在這裡,有些問題直接問,可能是更合理的。

 “二位,其實我的觀點在判決中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羅偉是不是殺害劉惠的兇手,這一點我們是無法完全確認的。畢竟時光倒流只能是一個美好的願望。在那一刻,殺害劉惠的人是誰,我們是不可能重回到當初確認的。我們能做的,只能依據證據來確定發生過的事實。”

 “但是如果你們看過這個卷宗,就會發現卷宗的證據並不充分。難以確認指控的殺人事實。”封海濤說道。

 “封庭長是指哪幾個方面。”鄭平問道。

 “第一點,也是最為重要的證據缺陷,就是缺少可以指控的直接證據。”封海濤說道。

 “直接證據。”鄭平重複了一遍封海濤的話,覺得這的確是一個重要焦點問題。

 “根據卷宗內的物證鑑定書,對現在收集的受害人口腔分泌物、陰道分泌物和身上的可疑血跡等樣本,全都沒有檢查出羅偉的dnA。”封海濤說道。

 “這個鑑定書是案件二審結束後做的?”田詩問道。

 “是的。這個案件二審之後,羅偉的家屬一直在申訴。於是公安機關進行了複查。”封海濤說道。

 “據我所知dnA這種技術,現在在全國應用還不是很普遍。”田詩說道。

 “是不太普遍。這裡面有一個成本的問題。現在各省沒有專業的技術人員。全國就那麼幾個鑑定中心有條件進行這種鑑定。全國案子這麼多,是不可能每一個案件都去做dnA的,算上羅偉這個案件,在這幾年裡白山省進行dnA鑑定的案件,也不超過十個。”封海濤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