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程若 作品

第34章 冤不冤,誰說了算(第2頁)

 李珊聽高女士說完,頓時無語問蒼天,因為高女士現在說的沒有一句話是和本案相關的,此時李珊默默的看了下手機,發現距離開始接待高女士已經過去了半個多小時了,按理說現在應該已經梳理好基本案情、應該著手向主任彙報,然後進行分案了。雖然說李珊現在已經不是助理了,按理說自己接待的案件理所當然就應該交由自己辦理,但是畢竟高女士是衝著公正律所這塊招牌來的,而不是衝著李珊個人來的。而且接待高女士這項工作還是按照主任的吩咐辦理的,所以於情於理都應該向主任彙報一下基本情況,交由主任去決定此案如何分配。

 於是,李珊和高女士簡單的交代了之後,就走向了主任的辦公室,簡要彙報後,主任非常人性化的說了句“既然李律師現在已經獨立執業了,那這個案件就交由李律師負責吧。但是千萬不要覺得這個案件小,很多律師剛開始起步的時候都是從小案件辦起的,口碑都是一點一點積累起來的。好好幹吧!”

 李珊猜測可能主任已經聽說了最近自己的精力都是放在中心醫院這一大型醫療機構的法律顧問項目上面,沒有腳踏實地地去擴大小案件的案源,現在就是在敲打自己不要好高騖遠呢。於是,李珊謙卑地說著:“謝謝主任,對於我來說哪有什麼小案件啊,全都是新案件,我的目標是辦好每一起案件。”果然,主任聽到李珊這麼說,頓時放心了不少,因為李珊自從來所裡實習時起就是一個很踏實且認真的姑娘,主任不希望李珊因為王澤案的成功代理而過高估計自己的實力,反而影響自己口碑的打造。

 聽到此案歸屬於自己辦理的李珊,頓時連走路都帶風了。雖然一般這類案件的單件的代理費也就幾千塊錢。但是這類案件有一個極佳的優點就是量大且被告人之間有牽扯,極容易給李珊後面帶來無盡的案源。

 “高女士,您好,不知你是否清楚您兒子是以什麼案由被公安機關帶走的?”李珊通過與高女士的溝通,發現如果任由高女士自己敘述本起案件的由來經過,可能聊到天黑都不能捋出案件的清晰脈絡,於是李珊選擇換個方式詢問。

 “律師,好像是幫什麼信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