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程若 作品

第34章 冤不冤,誰說了算

委託人高女士此時開始猶豫了起來,慢慢吞吞地說著一些“啊”“嗯”之類的擬聲詞,但是就是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意義,對於李珊瞭解案情也沒有任何的幫助,李珊猜測這人會不會根本就不瞭解她兒子平時的人際交往、生活現狀啊?其實李珊之前也遇到過這類家屬,但那都是李珊還當律師助理那段時間發生的事情了,對於這類案件最鬧心的就是委託人根本不瞭解具體案情,極容易在描述案情時無限添加自己的想象使得一件本來很簡單的案件變得撲朔迷離,增添了製作辯護詞的難度。正當李珊在思考如何能問出一些基本情況時,委託人高女士小聲啜泣了起來,並說著:

 “說來是我這個當媽的對不起我孩子,但是雖然我平時沒有怎麼貼身照顧他,我卻按時給郵寄了生活用品、他的生活費我也是給了的啊!這孩子怎麼就……”“他很小的時候,我和他爸就經常吵架,演變到後來就是他爸經常躲出去不回家,回家的時候也都是喝的醉醺醺的,我看不慣就嘟囔他爸,有一次他爸就動手了……後來這日子我就更過不下去了……”

 其實李珊很想打斷這位高女士的回憶,但是幾乎每一個委託人在說到重點、與案情相關的情節時都會添加很多自己的主觀想法,如果一旦打斷反而會令委託人質疑律師乃至律所的專業度,他們會覺得這個律師怎麼回事?這麼不專業嗎?不是你讓我說的嗎?我說了你又打斷!所以李珊只能通過誘導性的方式來將委託人漫無邊際的回想拉回現實,

 “高女士,現在您兒子的事是最主要的,先談談您瞭解的您兒子的情況唄!”

 “哦,對,我兒子,他啊因為我和他爸離婚後,我很少回來,所以他的情況確實瞭解的不多,這次是因為我妹妹就是他姨,和他爸現在還是一個村的,聽說這孩子進去了,但是他爸遲遲沒有露面,也不知道他爸是去哪兒了?做什麼去了?只能聯繫我讓我回來處理,我這今天也是剛從外地趕回來的。我們姐倆商量一下,發現我們根本就不懂法,剛好聽他們村的書記提到了你們律所,我這不就來了嘛!你們一定要救救我家孩子啊,他絕對沒有犯法啊!我們也不缺他吃的,也不缺他穿的,怎麼會犯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