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封臣 作品

第113章 馬踏青苗病倒破廟

第一一三回 馬踏青苗病倒破廟

 獅子山獅吼寺的老方丈法明可是一位世外高人,人送外號叫“雷音獅子吼”。“獅子吼”是佛家用語,也是一種神通。就說明這法明不是一般的和尚,身懷絕技。但是,這位沒開悟,當和尚不合格。怎麼?太執著,脾氣古怪。

 您看,他已然看中了小秦用,想收秦用為徒,這不是好事兒嗎?秦用的父親秦雄和母親孟氏也都非常高興,怎麼?在那個時候,孩子養不起呀,如果說能讓法明方丈給收到寺廟裡頭,太好了。您別忘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有大量的窮人生活不下去,那怎麼辦呢?跑寺廟裡,把頭皮一剃,當和尚、當尼姑,指佛穿衣、賴佛吃飯,南朝四百八十寺嘛。為什麼那個時候那麼多人當和尚啊?生活不下去了。和尚無兒孝子多。你當和尚,把袈裟一披,誰都過來孝敬你,那多好啊。所以,能夠到寺廟裡去,就等於找到飯門了,起碼來說,餓不死了。寺廟在當時也不是廣開方便大門,什麼人都能往裡進,那也有一定的標準,一定的名額。一個苦孩子,能夠進入寺廟,當父母的其實也挺高興的,眼瞅著養不活了。而且,又能夠拜老方丈為師,這上哪找去?打著燈籠也找不到啊!

 所以,秦雄、孟氏是連連點頭:“啊,同意!同意!我們太高興了!太感謝老方丈了!”

 “阿彌陀佛!先別說感謝,先別說同意。我收這個孩子還有條件!”

 “哦,老方丈,您說是不是需要錢呢?需要什麼佈施呀?”

 法明一擺手,“這些都不需要。我教這孩子所有的吃喝用度都由老衲我一個人解決,你們二人那就不必操心了。那我說的是什麼條件呢?可能我說出來,有些不近乎人情。但是,老衲收徒都是這個條件。父母同意,我就收;不同意呀,我扭頭就走。為什麼呢?因為我教徒十分嚴格,不允許我教的徒弟思想當中有任何的雜念。尤其是跟著我學習,那絕對不允許想著回家,想著父母,想著姐妹兄弟,這都不允許。同時,父母親人在我教徒期間,不允許到我寺廟當中去探望這個孩子。也就是說,我把這個孩子收回寺廟去,從此,起碼來說,跟我學藝這段時間,他就等於跟家庭完全隔絕了。我會告訴這個孩子,他的父母死了,他是我收養的一個孤兒,把他絕掉父母家庭之念,讓他才能在我的膝下好好地跟我學會文武藝。如果說父母捨不得,還想看孩子,那對不起,這個徒弟,你留在家裡當寶貝兒,老衲也不給你化去。你們琢磨琢磨吧,能否讓我今天帶走啊?”

 “啊?!”夫妻倆萬萬沒想到老和尚能提出這麼一個苛刻的條件。“這,這,怎麼捨得呀?”

 法明說:“不著急,我給你們一個時辰的時間,你們兩口子好好地商量商量。我在這裡打坐歇歇腳。”法明就在門口禪定了。

 那夫妻倆人商量吧,雖然不捨得,但是最後,兩個人決定,還是讓孩子跟著老和尚上寺廟去吧。他能學一輩子藝嗎?遲早他不得學藝下山歸來嗎?到那個時候,一家人不也就能團圓了嗎?

 那麼現在家庭太困苦了,養不起孩子,讓他跟著我們倆受罪幹嘛呀?父母對孩子莫大的愛,孩子能有這麼一位老師學一身能耐,上哪找去呀?未來還有沒有這種機遇?這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兒啊。那麼這個機遇如果把握不住,可能未來孩子這一輩子就得毀在我們兩口子手裡了。為了孩子的前途著想,最後,兩口子掉著眼淚答應了。

 “好!”法明和尚說了:“那從今往後,你們不許到我獅吼寺去,你們什麼時候去,我什麼時候把孩子給你送出來!這孩子就跟我沒任何關係了。你們如不去,我傳授這孩子文武藝。你們放心,我既然收這孩子當弟子了,那我一定會盡到師父之責!對於孩子的教導,你們完全放心!等我把這孩子交出來還到你們手中的時候,這孩子一定是一個頂天立地的英雄!”

 兩口子還得千恩萬謝。

 就這麼著,法明和尚把小秦用就帶上了獅子山獅吼寺,在那裡傳授他武藝。

 當時秦用才兩歲,還不記事呢。帶到獅侯寺,和尚就告訴他:“你爹也死了,你娘也死了,你是個孤兒!”就用這些東西給這孩子洗腦。等到孩子記事了,還真就以為自己是個孤兒,被師父收到山上來了。

 在寺廟裡,法明和尚也不給秦用剃頭,還是當一個俗家弟子就在這裡培養。

 那麼同時,法明和尚膝下還有一個大弟子,此人姓蘇,名烈,字定方。蘇烈蘇定方也是如此。當年,法明看到小蘇烈,覺得這孩子是個練武奇才,也給人從家裡化來了。帶到獅吼寺已然教了十餘年了。秦用上山的時候,蘇烈都已然十三歲了。法明和尚傳蘇烈一根爛銀槍,又叫亮銀槍。這蘇烈蘇定方可以說得到老和尚真傳了。現在還沒有成年呢,成年之後闖蕩江湖再出世,那就是隋唐十八條好漢,排名第十六條,銀槍蘇烈蘇定方,那是了不得的人物。可現在,和小秦用一起跟法明和尚在獅吼寺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