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夏逢春官場撞南牆(第3頁)

 “嗯?哼!”夏逢春一看,“鬥氣兒啊!這明明是刺史給我的任務,你一個小小縣令居然敢違抗?我找刺史去!”

 夏逢春來找蔡刺史,把這事情給蔡刺史一說。其實,蔡刺史比他明白。“哎呀……”蔡刺史手捻鬚髯,“夏司馬呀,要說這事兒吧,這上黨縣劉縣令所言還真是不假,還真有這個道理。他不能夠把罪犯直接給你。這得避嫌呢?既然這個案子確實和你有瓜葛。我看這樣吧,這個案子你就別管了。直接由上黨縣縣衙審理。這也是我在保護你喲。”

 “啊?大人,您不是說我負責這個案子,負責到底嗎?”

 “我是說抓差辦案你負責到底。那麼,現在把人給抓住了。又真的和你有瓜葛。你得避嫌呢。你說是不是個道理?”

 “我……那合著我就不能管這個案子了?”

 “你真的不能管。如果管,出了差池,你我都擔當不起。”

 “好!我不管!我能不能旁聽?”

 “旁聽也不符合規矩。因為畢竟現在你是受害者呀。哪有說受害者原告在一旁旁聽被告的道理?這不公允啊。”

 “那我能不能看一看這個人是不是打我的那響馬呀?”

 “啊,這倒可以。指認罪犯這不違規,完全可以,你可以去看。”

 “好,我去認認。”

 夏逢春一肚子氣,來到上黨縣,要求見秦瓊。劉大老爺不能攔了,親自帶著到監牢裡見到秦瓊。

 但是,這個時候,秦瓊就換到死囚牢了。那不能夠住那單間兒了。等他走了再住。到這裡一見秦瓊。夏逢春指著秦瓊:“一點不錯!這就是打傷我的響馬!沒想到你這麼快就被捉拿歸案了?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秦瓊一聽,秦瓊假裝聽不懂,“這位大人?您說的是什麼?我怎麼聽不懂啊?誰打劫您了?”

 “就是你!就是你在幾天前聯合兩個響馬攔路搶劫,把我一鐧打傷,到現在我這個傷還沒有好呢。”

 秦瓊說:“不可能啊。我幾天前還在蒲山公李密府上,根本就沒到上黨縣。我是前天,才來得上黨縣。來到了二賢莊單二員外莊上。我怎麼可能打你呢?這這是天大的冤枉。”

 “你,你,你胡說八道!明明是你打的我!”

 “您認錯了吧?世上相貌長得差不多的可能很多。是不是您認錯了?您不能說您被一個使鐧的打傷了,就賴我呀。雖說我使鐧。如果不信,你可以問蒲山公李密,他可以給我作證。我在李密家住了兩個多月呀。過的年啊。不信,您可以問蒲山公。”秦瓊瞪眼不承認。

 “哼!”夏逢春那個氣呀,“你你沒打我,你沒劫我,那你贓銀裡頭那幾串珍珠串明明是我的,又作何解釋?”

 秦瓊說:“這更冤枉,那幾串珍珠串兒是李密贈給我的。不信。你可以問蒲山公,他能夠給我作證。”總之,秦瓊一推六二五,你說什麼我都不承認。我就是三天前才來到了上黨縣。其他事情,我不知道。你被誰打了,我不知道。你要說我誤傷人命,這官司我承認,那有苦主。人家怎麼打,我都接受。但是說我是響馬,這不可能的事兒!

 氣得夏逢春鼓鼓的,當時把寶劍就掣出來了,“我宰了你!”

 眾差役金甲、童環等人上去把這位攔腰抱住了,“不可如此!不可如此!哪能夠殺罪犯呢,這是犯法的行為啊!”推推搡搡,把這位推出監牢外。

 “哎呀!”劉大老爺說:“你看看,幸虧沒把罪犯給你吧?這要把罪犯給你,你能給宰嘍!這事兒,我得上報刺史。”寫公文上報蔡刺史。

 蔡刺史把這夏逢春給拎來了,當面訓斥一頓,說:“夏司馬,你也不是初入官場,怎麼這點規矩都不懂?哪有說拿著寶劍到監牢裡要殺罪犯的呢?罪犯該死,也得由國家處斬,也輪不到你處斬啊。”

 “哎呀,刺史大人啊,那分明是打我的響馬,他不承認!”

 “承不承認,這得走法律程序,得由官來審!不能說你說是就是!”

 “確實是……”

 “行了!夏司馬!我很同情你,也很理解你的心情。你是被人打了,急於要報仇。但是,不能把這個罪名往任何人腦袋上就扣啊,亂扣帽子是不行的。鑑於你現在的情緒不穩,以後不准你單獨再去見秦瓊。你要想當原告,你就當原告。但當原告的時候,不允許你用什麼司馬的身份。不然的話,人家會說我庇護下屬,辦案不公的。夏司馬,希望你能夠理解本官的苦衷。”

 “哎,哎?”夏逢春一聽,“怎麼回事?怎麼都不幫著我說話呀?怎麼都幫著秦瓊說話呀?難道說你們,你們接受了秦瓊的好處了不成?”

 “嗯?!”蔡刺史一聽,把臉“呱嗒”一沉,“夏司馬!你說這話可就過分了!本官是從你的口中得知此案的,何時包庇過罪犯呢?所以,夏司馬,這話千萬不要隨口說。否則的話,本官可告你誹謗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