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夏逢春官場撞南牆(第2頁)

 “那這就沒問題了!只要上面有人給扛著這個雷,我這邊,您放心!您指哪兒我打哪兒。哎嘿……這個……二員外,你看看。上一次,家裡孩子結婚,我這兒借了您五千兩銀子,一直沒有還,這手上也……您看這……”

 “不用還,不用還了!那本來也是單某人給令公子的賀禮,哪有讓你再還道理呢?上次大老爺您給我打欠條,那就見外了。這欠條我已經放到了這五千兩銀子裡頭。您自己查看就行了,您怎麼處理是您自己的事。”

 “哎呀,單二員外,那就多謝,多謝了!您放心,這個秦壯士的事情,本官一定盡力為之,你就放心吧。”您看,一下子,由罪犯成壯士了。

 這邊打點好了,單雄信趕緊又去找州刺史。蔡刺史這邊,李密已經打了前站。李密來見蔡刺史,把事情也說了一遍,說:“這是我的好朋友。那錢財是我跟單二員外兩個人湊的給人家的,跟這夏司馬沒有關係。那麼夏司馬拿著這件事兒不放,這是對潞州進行抹黑呀。你可千萬不能讓夏司馬一到潞州就拿了你的把柄。你得拿他的把柄。所以,在這個案子上,你不能支持他,你得支持我。你上一次寫信給我說,你不是還有進一步的上升的想法嗎?這個好辦。只要這件事情,你能夠給我做漂亮,能夠保住我這朋友的性命。您放心!你也知道,我跟越王楊素什麼交情。我一定會在老王爺面前多給你美言幾句。今年,就把你的調令給辦下來,一定把你調到朝廷裡去,讓你在朝為官,守著皇上!”

 “真的?”

 “當然真的,我李密從來不打妄語。另外,這也是單二員外的意思。二員外還說了,如果您能幫這個忙,之前什麼賬,一筆勾銷。另外,單員外還有一份厚禮!”

 “哎呀!”蔡刺史說了:“這個秦瓊,我見過。這個人比較忠厚。我一見就比較喜歡。沒想到,居然落魄到了上黨縣,一直到現在黴運未消啊。”

 李密冷笑一聲:“這還不是拜蔡大老爺您所賜嗎?您當時如果不打秦瓊,秦瓊也不會病。您如果多多少少給點回去的路費,他早就走了。您可是沒按一點官場規矩去辦事啊。所以,他才陷在上黨縣,一直到落上人命。所以,他犯了人命,這上面,也有你的一定之責呀。你也是難辭其咎的。所以,在這件事上。你務必得幫忙。”李密不客氣,對這個蔡大老爺本來就有知遇之恩,又是師生之誼。在他面前,也是軟硬兼施。

 說著話的功夫,單雄信也來了。單雄信又是一番囑咐。然後供上紋銀三萬兩。要麼叫“單雄信舍家救秦瓊”啊。為了救秦瓊不死,家業寧肯不要了。兩萬兩、三萬兩,五萬兩銀子!那什麼概念?但是為秦瓊,單雄信絲毫也不憐惜。銀子一拍,蔡刺史一看,心說話:“為了這銀子,我也得賣命啊!”怎麼?蔡刺史心知肚明,單雄信到底什麼身份?你想想,他作為一州刺史他能不明白嗎?早就清楚了。只不過,大家彼此心照不宣而已,都不說。“只要你單雄信不在我的管轄範圍內、不在潞州作案。你愛上哪兒作上哪兒作!我不管你。再說了,單雄信是每年的納稅大戶。整個潞州財政。還指著人家單雄信呢,這是財神爺,得罪不起呀。”你別看蔡大老爺平常那麼橫。但在單雄信面前是唯唯諾諾。“是,是,是……二員外吩咐的是。你放心,這件事情,我心中有數。最好,咱們能夠再往上打點打點,能夠在太原侯面前說兩句。讓太原侯李淵往下壓一壓。這我就好說話呢。”

 “沒問題!”李密說,“我和李淵本來就是同宗,我們都姓李。你別看一個是隴西李氏,一個是遼東李氏,往上倒都是個老祖先,我們倆的私交不錯。我親自到幷州再走一趟,去面見李淵,一定得到李淵的支持。”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單雄信、李密把上上下下全打點到了。這個案子也開始審理了。首先發難的就是夏逢春。

 夏逢春接到報案,又看到贓物裡面有自己丟失的那幾串珍珠串。夏逢春樂壞了:“我終於抓住這個響馬了。馬上把那響馬給我帶來,我要親自審問!”就下令到上黨縣來調秦瓊。

 結果,這調令到這裡,被上黨縣的劉大老爺給拒了,很客氣:“對不起,煩勞各位回去,告訴一聲夏司馬,這個犯人不能交給他。為什麼不能交給他呢?因為夏司馬自己都承認了,這個案情與他有關。說這個人有可能就是劫他的那位響馬。那這麼一來,原告審被告不符合法律程序。按說在這個案子上夏司馬得避嫌啊,他就不能提審了。我要是把罪犯交給夏司馬,這就是本官的失職。本官萬萬不敢這麼做呀。國家法度不敢犯吶。”你看。大老爺拿這話給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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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逢春一聽,“什麼?不交給我?你可別忘了,刺史大人把這個案子交給我的!”

 “那也不行。刺史交給你的,你問一下刺史。刺史老爺如果讓您把這人提走,那我也沒轍。但是,這個責任刺史大人得負,我就脫離干係了。但如果沒有刺史大人的命令,您夏司馬要從我這上黨縣的監牢裡提人,這可萬萬不行。我把人給你,咱說句不好聽的話,你萬一公報私仇呢?萬一把這個人打死呢?這不好說了。那我也承擔不了這個責任。所以,這個人我不能給。要提,您找刺史去,刺史點頭,我就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