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而立 作品

970 據理力陳(第3頁)

電話傳來那位捐款人的肯定聲音,“當然記得。”

“如果這有這個失實的報道,您還會接著捐款嗎?”

“會的。”

“原來的目標是希望工程麼?”

“當然,香港迴歸之後,我一直樂意為內地教育事件做慈善事業。”

“每年準備捐款多少?”

“當然是逐年增加,每年不會少於那七千萬。”

“好的,謝謝您。”

通完電話,曾家輝向法官道:“相信您明白了,他原計劃每年向希望工程捐款,而且每年的數額會增加。如果僅按他最後一次捐款七千萬計算,這六年他就會至少向希望工程捐4。2億……”

法官不好決斷,只能表示,“如果青基會這次官司勝訴,港媒無疑將做出賠償。可這一事體重大,我們必須慎重考慮是另一方的反對理由。”

如果勝訴,還需要考慮對方的反對理由?

曾家輝對這個表示不理解,“如果我們敗訴,那是無話可說。但只要我們勝訴,對方就存在讓希望工程蒙受巨大的損失,這個損失必須賠償。”

法官無奈,只能說:“賠償是肯定的,但數額方面恐怕無法按你們提的方式計算………”

“法治過程中不存在‘無法’一說,不然這個官司將永遠打下去,只要繼續一天,對方的賠償就會增加一點,這就是我們的計算方式。”

“您這位內陸的官員真有意思。”

“不因為我是內地官員,而是事實上就是如此。”

曾家輝是據理力陳。

法官倒是沒再多說,看了一下時間,“今天時間到了,明天接著審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