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衣唱大風 作品

第40章 礦稅(第2頁)

   可惜,這一切,都因為一個人的到來,徹底改變了。

   楊榮。

   楊榮本大內是尚膳監的公公,見到其他公公們發財眼紅了,便向萬曆進言:“阿瓦、孟密地區有寶井,且有意內附(這兩個地方在明緬交界,此時屬緬甸,或者,也可以理解為半獨立的部落),每歲可增收數十萬兩(歲益數十萬)!”

   無論是當時的朝臣還是現在的史學家,大家稱呼起萬曆大皇帝來,都喜歡加個共同的定語:要錢不要臉——嗯,要錢不要臉的萬曆大皇帝。

   所以,餐廳服務員阿榮當即就變成了享受副部級待遇的雲南礦務局董事長楊總。

   那時的國家疆域概念與今天不同。在大明一方的理論認知上,緬甸算藩屬國,只不過這個“藩屬”可不像朝&鮮那麼聽話,時不時鬧出點摩擦而已。阿瓦部也好,孟密部也罷,甚至雲、貴、川、藏一代的土司,朝廷一概視之為“蠻夷”,對其各自的領地不完全像內地一樣視為“大明帝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要口頭承認大明的宗主地位,一般而言,自治程度很高,對其相互之間的戰爭往往採取睜一眼閉一眼的態度,誰打贏了發一道敕書:你就是那地方的王了,以後要乖哦……故而這些地方都不怎麼太平。不過,上千年來,中原王朝都採取差不多的“羈縻”政策:一方面用巨大的軍事體量保持震懾,一方面給些小恩小惠物質利益籠絡,以維持一個過得去的邊境安寧的大好局面。

   楊總可不管什麼安定團結不團結——別廢話,大皇帝派咱家來的。忠不忠,看行動!

   到了雲南,先是在阿瓦孟密一通挖寶石,惹出來一大堆亂子。地方官陳用賓上書向萬曆投訴:這樣亂搞不行啊,容易惹出邊患。萬曆正在美滋滋看賬本,“疏皆留中”(扔一邊不搭理)。

   因為楊總是大皇帝的人,只要皇上不說話,地方官硬是拿他沒招,於是楊總繼續胡來。弄得當地土司發現“內附(部落做大明的臣民)不保首領土地,而附緬得安全”,從而離心離德。

   當地騎牆的土司主動投靠,緬王當然開心。緬人彪悍,急了就搞群體暴力事件。楊總髮現麻煩有點大,再胡鬧就得硬碰硬來一場滅國之戰了。憑他自己的斤量,為了平“邊患”,大皇帝是把他送給緬人消消氣息事寧人、還是選擇一場要花費幾百萬兩的戰爭,用腳趾頭都能想明白,於是不敢再折騰那裡,把目光投向境內。

   不出意料的,他發現了麗江的銅礦!

   更要命的,他一口咬定,經過科學論證,含銅量最高的一個富礦,就在木增老爺的山寨下面!

   顯然,此時的木老爺,政治覺悟還有待提高:竟然調集人手,三下五除二地趕跑了楊總的拆遷隊。衝在最前面的一個傢伙,圓頭圓臉一身納西族民族服裝,拎著根棍子——這廝本來拎著長刀的,被木老爺劈手奪過:“用這個”,然後塞了根棍子給他——追了楊總的拆遷隊長張安民兩個山頭。

   張隊從此留下恐木症,任憑楊總說好說歹死活不在麗江待了,楊總只好把他調去騰越州(今騰衝),主持當地稅務局(稅廠)工作。

   這圓頭圓臉打架不要命的傢伙,便是谷白樺。

   暴力抗拆?這還了得!楊總急了,命令雲南知府熊鐸調兵攻打木老爺的山寨。

   熊知府當場嚇尿了:“楊公公、楊大使,使不得啊!木老爺可是當年太祖爺親授的世職,也是我大明的知府啊!知府打知府,千古未聞啊公公!這事,往小裡說叫混蛋,往大里說叫叛亂啊!”

   誰說楊總身上沒有能硬的部件?楊總的兩手就很硬!怎麼可能聽你這廝廢話,楊總二話不說,一方面上奏熊鐸貪墨礦稅——嗯,不是你撞的你為啥扶她?哦,錯了,沒拿好處你憑啥做好事?另一方面以天使的名義調來了鄰省的部隊,真把木老爺的一個寨子強拆了!

   木老爺琢磨了一會,強按下攥著刀紅了眼的谷白樺:“別急,還不是時候。你去找一下賀指揮,就說我有事相求。”

   當地其他知州知縣等地方官全怕了,紛紛找來找楊總求情:“楊大使,您可不能這樣啊!木老爺是有朝廷命官的身份,這事可能真會有後患!而且,其他不在體制內的小土司,可沒那麼多顧忌,您差不多就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