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芫美 作品

第四十五章 中華禮儀之爭(第2頁)

    柏應理告訴許緯辰,利瑪竇去世之後,繼任者龍華民(nichosLongobardi)神父反對“利瑪竇規矩”,主張廢除“天”、“上帝”、“天主”等詞,對聖經中的詞彙一律採用譯音,是為“中華禮儀之爭”之始。不過好在利瑪竇和龍華民同屬耶穌會,這次爭議沒有擴大。崇禎末年,一批道明會傳教士來到中原,對耶穌會的寬容態度不滿,派遣黎玉範(juanBautistamorales)神父向教廷控告耶穌會,並且從教宗依諾增爵十世那裡獲得了廢止“利瑪竇規矩”的通諭。耶穌會當然對此不能接受,也在幾年之後派衛匡國(martinomartini)神父前往教廷,利用教宗更迭的機會,獲得了新任教宗亞歷山大七世的同意,恢復“利瑪竇規矩”。而黎玉範神父則再度向教廷申訴,到康熙初年,克萊孟九世成為新任教宗,重新頒佈通諭,又將“利瑪竇規矩”視為不合教義。如此往復爭議,已經有幾十年了。

    而且,“中華禮儀之爭”的內容,也不是簡單的祭天、祭祖、祭孔等問題。比如黎玉範神父向教廷申訴的十一條,就包括“教士對婦女行洗禮時,可否不用口津及鹽,以及免除過量之塗油?”、“中華信徒如放債時,是否允許其徵收百分之三十的利息?如系以放債為生,在其皈信天主之後,是否讓其繼續經營此種營業?”、“中華信徒尊敬孔子,可否用’聖’字?”、“中華信徒在其會堂中所懸匾額,對於皇帝應否用’萬歲’字樣?”、“對於中華非信教徒,可否舉行彌撒典禮?”等內容,實際上涉及諸多習俗和禁忌,甚至挑戰法律,對聖教的傳播非常不利。

    道明會修士閔明我(domingofernandeznavarrete)神父在楊光先教案之後返回歐洲,在馬德里出版了《中國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概觀》一書,繼續抨擊在華耶穌會傳教士們的傳教方式,位於意大利羅馬的耶穌會總會於是緊急將該書寄至廣州,並要求各地耶穌會傳教士傳閱並提供駁斥的論據。柏應理此行,就是將這幾年大家討論出來的意見條陳,帶回歐洲進呈耶穌會總會,最好能夠面見教宗親自解釋。

    許緯辰聽完柏應理對事情來龍去脈的介紹,心中有些悵然,一則知道柏應理此行應該是徒勞,將來“中華禮儀之爭”將會愈演愈烈,暫時無法阻止,二來也是擔心柏應理此去路途遙遠,未必再能回到大明。只得與柏應理相約,來年出發之前,一定要到南京再見上一次。柏應理不但答應,而且還說,自己與殷鐸澤神父合著的書籍《儒教,中國哲學》尚未完稿,需要再抓緊一些,所以這半年哪裡都不會去,只會留在松江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