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6章(第2頁)





    大主教的地位、聲望在他們十二人之上,受到的供奉、待遇也在他們十二人之上,對他們十二人有監督之權。




    但是!




    大主教不參與神殿日常事務。




    按神殿的說法,大主教是神的化身。




    神怎麼可能被俗物、雜物纏身。




    是以,大主教高高在上,能監督他們,卻沒有實際的權利。




    但若是他們去請大主教裁決,那大主教就有一語定乾坤的權利。




    大主教要作出決定,他們就是再不滿,也只能遵守。




    大主教是神的化身,他們請求神降下神旨,那自然要聽從神的命令。




    請神容易送神難。




    這些年,他們十二人牢牢把持著神殿的事務,哪怕彼此再怎麼針鋒相對,也默契地把矛盾控制在,他們十二人的範圍內,絕不允許大主教插手神殿日常事務。




    六主教一句,請大主教裁決,損害的所有主教的利益。




    不僅為首的大主教,就是其他主教亦面露不滿,本來保持中立意見的主教們,見狀都隱隱有支持二主教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