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1章


    第1911章




    港島民眾有看報讀書的習慣,這種習慣並不是文化盛行發達的表現,而是殖民統治下老百姓無奈的選擇。




    在英帝國的殖民統治下,港島的原住民就是二等公民,方方面面都受到了嚴苛的管制。




    這種歧視的行為不僅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甚至還被殖民者赤/裸裸的寫進了法律裡。




    比如說港英政府實行宵禁,以“盜賊橫行”為由限制華人夜間行走,強行命令華人夜間外出時必須“手持燈籠,“以便識別”,這就是在明晃晃地將“盜賊”與“華人”劃等號。




    再就是,曾經港島在法律意義上,不準華人與殖民者共用包括馬場看臺在內的公共設施。




    而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港華人仍不被允許進入外國人的家庭、會所和某些娛樂場所,可謂是明目張膽的將種族歧視寫在了腦門上。




    在這種情況下,看報讀書就成了民眾為數不多的“自由”,也唯有在文字的海洋裡,港島到民眾才能暢想快意恩仇,暢想家國天下以及國之大者。




    也正因為如此,近代的港島文娛產業相較於其他產業更加的發達,武俠小說、影視劇都得到了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