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證詞(第2頁)

 殺手的數量,還有穿著打扮,拿的武器,他都記得清清楚楚,還能描述出其中兩個殺手顯露出來的外表特徵,也記得他們先對誰下了毒手,又是如何連婦孺都不肯放過的。這些人對金家人行李中攜帶的金銀財物不感興趣。金舉人主動拿黃金去賄賂他們,求他們饒過自己一家人的性命,他們卻只是一刀將裝有黃金的箱子劈落在地,任由那些閃亮的金錠散落在泥土中。

 只是,許嘉樹身為乳孃之子,與“母親”一同坐在後頭的馬車上,並不知道殺手們為何要殺金舉人一家。他只能聽到金舉人與殺手領頭之人幾句比較大聲的對話,那些聲量不高的交談,他一個字都沒聽清。

 他不知道金舉人到長安做什麼,也不知道金舉人為何要走那條路,更不清楚金家招惹了什麼仇家。他只是個什麼事都不知道,純粹遭了池魚之災的小可憐而已。

 莊士同看著眼前的小可憐,不由長嘆了一聲。

 他有些不肯死心,只得繼續旁敲側擊:“金舉人的名諱是什麼?他從哪裡來?沒提過目的地在哪兒麼?他家裡還有什麼人?如今金家三口俱亡,身後之事還需要有人出面處理。你既是僕從之子,又受了傷,只怕不方便出面,還是要讓金家宗族來人才行。”

 許嘉樹猶豫了一下,才低聲道:“金舉人單名一個森字,字茂林。金太太孃家姓柳。他們……原本是住在直隸的遵化州。金家……長房就只有金舉人這一支,二房還有人,不過他們……眼下大概都不在老家吧……”

 莊士同忙問:“那他們在哪兒?要怎麼找到他們呢?”

 許嘉樹更猶豫了,欲言又止,過了好一會兒才吞吞吐吐地說:“通判大人,我的傷並不重,再養幾天就能起來了。到時候……我去為金家辦後事即可。金銀都是現成的,喪事該怎麼辦,我也知道,一定會讓金家人體體面面下葬,事後我還會想辦法把棺木與遺物送回老家去。若是您非得去信金家二房,讓他們派人來處置,就怕……會耽誤時間。”

 這話雖然有理,但莊士同沒有壓榨傷員的意思,更何況許嘉樹還是個孩子:“你就別操心這些了,安心養傷。若是擔心你母親的後事,官府也會一併處理妥當的。”反正長安的冬天很冷,屍體放在義莊也不礙什麼。金家人留下了許多財物,官府完全可以替他們先把棺木壽衣置辦起來,只要不下葬就行了。金舉人有功名在身,家大業大的,還是送他一家回鄉安葬的好。這些事,不能全都交給許嘉樹一個半大孩子,總要託付給可靠之人的。金家二房出面最好,要是他們不能來,等明天開春後,官府再想辦法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