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韋伯 作品

第三百二十四章 虎父犬子



                “你這鷹隼好生無禮,怎麼隨意傷人!”那錦衣公子怒喝道。

    護良被那錦衣公子一喝,氣極反笑了起來:“這是頭畜生,又不是人,哪裡知道什麼有禮無禮的?再說這海東青本就是獵隼,若是不兇猛誰還要它?莫說是個陌生人,就算是我這等主人,去摸它也要戴著皮手套。像他這樣伸手亂摸,被啄傷本就是自找的!”

    “你——!”那錦衣公子大怒,正要呵斥,卻被另一名小廝扯住了,附耳低語了幾句,那錦衣公子面上的怒氣減了幾分,對護良道:“罷了,今日算你運氣好,本公子不與你計較!”說罷,便扶著那受傷小廝離開了。

    遇到這無妄之災,護良去鷹獵的心思就淡了,正猶豫著要不要乾脆回去算了,反正從本意來說他今天也不是很想去鷹獵的。正猶豫間,方才引領自己入錦障的童子便走了過來,先向護良拜了拜,道:“方才的事情,我家主人知道了,卻是旁人的不是,還請護良公子莫要生氣,今日鷹獵之事,還請大展拳腳,讓我等開開眼界!”

    聽到那童子這般說,護良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他站起身來:“這件事也有我的不是,我那鷹兒太過兇猛,平日裡本應該戴上嘴套爪套,這樣就不會傷人了!”

    “還請公子的獵隼大展身手,讓我家主人開開眼界!”那童子拜了拜,便告退了。既然這位神秘的主人表現的如此謙和,護良反倒是不好走了,只得讓隨從將獵隼套上嘴套,爪套,以免再次發生類似的事情。

    很快出發的時間便到了,護良上了馬,和隨從們架著鷹隼隨行而去,好奇的左顧右盼,看著行列中服色各異的獵手們。他雖然在倭國時參與過不少次打獵,但在長安還是第一次。因為古代大規模的打獵其實是一個很複雜的活動,甚至可以理解為軍事演戲。如何行進、驚擾、追擊、包圍、獵殺,什麼時候,對什麼獵物,用弓箭、伏弩、放狗還是獵鷹來獵殺,都是極其有講究的。一個不好,放跑了獵物是小事,把自己人弄傷了也不奇怪。但偏偏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向眾人申明規則,該不會是大家都已經知道了,惟獨自己一無所知,那可就糟糕了!

    “公子,您看那邊!”一旁的隨從低聲道,護良順著隨從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見在自己身後不遠處有一輛裝飾的頗為華貴的四輪馬車,一人騎馬跟在馬窗旁,正與馬車裡的人說些什麼,那人正是方才那位錦衣公子。看那四輪馬車的在隊伍中的位置,只怕車中人即便不是那位神秘的主人,也是此次行獵中的核心人物了。

    “公子,那馬車裡人的身份應該不一般,那錦衣小子該不會是在告咱們的黑狀呀!”隨從低聲道。

    “無妨!”護良看了看那錦衣公子:“咱們行得正坐得直,隨便他怎麼說,再說那位主人不是派人來了說了嗎?這件事不是我們的不是!”

    “話是怎麼說,可人心險惡呀!”隨從道:“打獵的時候都拿著弓矢槍矛,要是個手黑的,什麼都可能發生。咱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卻不能無呀!”

    “那你說怎麼辦?”護良問道。

    “公子,您在外袍裡面穿件鎖帷子不就好了?”隨從笑道:“只要外袍挑件大點的,外頭看起來最多覺得有點不合身,卻看不出裡面穿了啥!到了獵場,只要不是用長槍硬弩,都傷不得您分毫!”

    護良覺得隨從說的頗有道理,便走到路旁的樹林中,脫掉外衣,穿上鎖帷子,又換了件寬鬆的外袍,重新回到行列中。

    一行人沿著渭河向上遊走了二十餘里,便到了目的地,也就是獵場。南面秦嶺山中的一條無名小河穿越山谷進入了關中平原,在這裡匯入了渭水,形成了一條優美的弧線。充沛的水源、平坦的土地,使得這裡沼澤密佈,蘆葦重生,全然是一副江南氣象。在這片茂密的沼澤地裡,不但有大量的水鳥,還有成群結隊的野豬、野鹿、狍子、野驢等野獸,甚至還有狼和老虎這樣的大型猛獸。因此這裡被劃為了官家獵場,禁止尋常百姓入內開墾偷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