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制酒廠建好了

駱芯眨了眨大眼睛道:“娘,我想和雲晚姐姐一起去,你們說的話芯兒聽不懂,芯兒還想吃集市上賣的牛乳糕。”

想吃牛乳糕是假,覺得她和陳元城的談話無趣倒是真的,不如跟著鄭雲晚一起去逛逛。

蕭雲櫻想些拐孩子的土匪窩已經被滅了,現在又是青天白日的,多注意點應該不會有什麼事。

“行吧,雲晚,那麻煩你帶著芯兒了,芯兒,你要乖乖跟著雲晚姐姐,不能亂跑知道嗎。”

她又囑咐了戴進財幾句:“你守著馬車,多看著些他們兩個,儘量別讓她們離了你的視線。”

目送她們乘車拐進通往錦繡閣的巷子,蕭雲櫻才收回目光。

兩人去了三樓的包廂,蕭雲櫻剛坐下,陳元城就問道:“那姑娘是怎麼回事。”

蕭雲櫻便把鄭雲晚的身世,和來投奔自己的過程簡單的說了說。

“她連個正經名字都沒有,想來在家裡的確過的不好,我便給她起了個名字留了下來。”

“賣身契可簽了?”

“我讓她簽了死契,但沒送到官府,她一個姑娘,獨自生活已然不易,若是淪為奴籍,以後會被人看不起的,能唬住她就行了。”

凌棋端了茶水過來,陳元城順勢倒了杯茶放過去。

“你向來心善,但也應該有所警惕,連她的身份背景都沒調查,就這麼留下了,也不怕有後患。”

蕭雲櫻拿起茶杯吹了吹熱氣:“我這人直覺還挺準,我看著順眼的人,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打臉的。”

“是嗎,那你覺得我面相如何。”

蕭雲櫻笑著道:“自然是頂好的,不光心善,長的也俊美,不然我也不會和你做朋友啊。”

陳元城沒有回話,只淡笑著給自己倒了杯茶,拿起來輕抿了一口。

蕭雲櫻想起來之前的事,問向凌棋:“凌棋,你的膝蓋怎麼樣了,可看過大夫了?”

凌棋偷偷的瞄了一眼自家公子,高聲道:“姑娘放心,凌棋自幼習武,身體強健的很,跪上幾個時辰不礙事的,早就好了。”

蕭雲櫻道:“跪幾個時辰還不要緊,換成是我,估計不用半個時辰腿就廢了。”

凌棋偷瞄著自家公子的臉色,眼看著公子的笑意逐漸消失,急忙解釋著。

“姑娘是個女子,身子柔弱,自然跪不得那麼久,凌棋是個男子,這點懲罰不算什麼,況且公子給我請了大夫,我也有好好上藥,是不會落下病根的。”

蕭雲櫻有些內疚的道:“總歸你受罰是因為我,這次來的匆忙沒有準備,等下次來,我多給你帶些新鮮吃食,就當補償你了。”

陳元城忍不住插了一句:“雲櫻可是在怪我讓凌棋罰跪。”

蕭雲櫻摸著杯沿:“那倒沒有,凌棋畢竟是違背了你的指令,受罰是應該的,但他也算情有可原,你罰的多少是有些重了。”

她倒沒有指責陳元城不該體罰凌棋,站在陳元城的角度思考,他也是為了自己的安危,才讓凌棋看住自己。

而凌棋身為他的貼身小廝,不聽他的話,違背了他的意願,在這個時代,罰跪可以算是最輕的體罰了。

只是站在朋友的角度上,蕭雲櫻還是希望處罰能再輕一些。

凌棋慌張的道:“不重的不重的,公子沒有發賣掉凌棋已經是凌棋的福氣了,姑娘,你和公子談正事吧,凌棋下去看看糕點好沒好。”

說完,便慌慌張張的離開了包廂。

蕭雲櫻自然看出了他慌張的原因,她也知道陳元城不是個小心眼的人,不會因為自己幾句話就遷怒於凌棋,再加責罰。

因而只被他倉皇跑出包廂的背影逗的輕聲笑了笑。

等她停了笑,才發現陳元城正盯著自己瞧。

“咳咳。”

蕭雲櫻故作嚴肅的清了清嗓子:“對了,你想與我說什麼事。”

陳元城才道:“制酒的作坊已經建好了,在城南的村子裡,我想問你哪天有空,和我一起過去看看。”

“離得遠不遠,當天能回來嗎?”

“離得不算太遠,早些出發,快點趕路當日能回。”

蕭雲櫻想了一下道:“我明日就有時間,明日一早我就過來。”

“那我讓人去通知一聲,已經運了兩批酒過去了,也請了幾位釀酒的老師傅和長工,等明日試著蒸餾一些出來,你去檢查一下有沒有問題。”

蕭雲櫻道:“我也是一知半解的,有什麼問題得咱們一起商量來,全交給我可不行,我怕是還沒有那些釀酒的師傅懂行。”

“無妨,那就一起商量著來。”

這事沒什麼細節可以商討,具體情況要去看了才知道。

說完正事,蕭雲櫻好奇的問了一嘴:“對了,我們村丟的兩個孩子找回來了,為何官差去送人時還特意告訴他們是我幫忙找回來的。”

這事完全是可以不用提的,蕭雲櫻總覺得那兩個官差有些刻意了。

何況她之前特意囑咐了陳元城,不要在這件事裡提起自己的存在。

“這件事啊……”

陳元城喝了口茶才道:“官府本想著敲鑼打鼓的去嘉獎你來著,我想著你不喜高調,幫你推辭了,只說稱讚你兩句便可。

我是想讓他們低調一些,大概是他們會錯了意,跑去村民面前稱讚你了,幸而他們只說了是你幫忙,沒說你獨自去了土匪窩的事。”

蕭雲櫻點點頭:“真的是幸虧沒說,不然我爹孃又該嘮叨我了。”

她忽又回過神來:“那官府嘉獎有銀子拿嗎?”

“沒有,只有一塊匾。”

蕭雲櫻立刻收斂了期待的小表情:“那是沒什麼用,這樣的嘉獎不要也罷,摳門。”

官府發的匾,別人或許覺得這是無上的榮耀,對她來說就是一塊木板。

還不能輕易磕了碰了,萬一有所損壞,再擔上個什麼罪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