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0章

 警察局,局長辦公室。

 “行政公署的事情,我這時間回不去,你暫時先代理處理一段時間!”

 電話中,李群語氣有些鬆弛。

 不過,可以看見的是,李群的臉上雖然有惱怒的情緒,但,不明顯。

 “嗯,我知道了!你秘密觀察。等我回去,把名單給我!”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李群一不在,蘇南行政公署內部的某些覬覦勝利果實的人,再也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轉而開始活蹦亂跳起來了。

 行政公署內部,有一種傳聞:

 李群這一遭,回了滬市,便再也回不去蘇南了。

 傳聞,之所以存在,的確是有它存在的合理性的。一來,李群雖說完成了蘇南地區的清鄉運動,但是,說到底,李群是被喊來救火的,臨時屬性非常嚴重。

 而,其身上的頭銜,蘇南行政公署首席專員,清鄉運動秘書長亦不過是臨時的職位。至於,李群能否將手伸到地方行政公署的頭上,這或許是個大問題。

 當然,二來,亦是最關鍵的一點:

 李群,一直以來,便不是汪週二人的人,甚至,亦不是華北自治的人,更不是維新政府的人,總的來說,李群唯一的靠山,就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