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尋花 作品

第107章 屋漏偏逢連夜雨

城外不遠處,有間傳聞鬧鬼的破廟。

 可刑六年紀小,不懂這些,自然也沒有忌諱。這地也沒人來,他就安心的住了進去。

 年紀小也有年紀小的好處,討飯都討的容易些。

 加之這城裡還有不少人認識他,大多數都願意捨出一些吃食。

 一眨眼四年過去,新上任的知府有一日心血來潮,說要把那破廟重新修葺一番,這下刑六又沒了去處。

 十二歲的刑六已經有了些想法,看了眼破廟,就直接走上了官道。

 有句老話說的好:人挪死,樹挪活。反正都是要飯,去哪不是要。

 萬一遇上什麼機緣,自己還能討個活計。

 那廟也不算是個好地方,攏共也就一小塊地方能住,還漏風漏雨的。

 刑六想的還真就沒錯,有一天他討飯討到一家酒樓門口,剛好那老闆就在門外站著。

 看他可憐,就問他想不想留下當個夥計。錢是沒多少,但管吃管住。

 刑六立馬答應下來,連連向老闆道謝,並一再保證自己會好好幹活,絕不偷奸耍滑。

 老闆很滿意,讓人帶他洗澡,還給他找了幾件舊衣服。

 刑六男生女相,長得極其俊美。四年的泥垢搓乾淨,換身衣服往那一站就異常扎眼。沒過幾日,城中就有不少人慕名而來。

 他一無背景,二無家世,這美貌無疑會生出不少禍端。

 普通的客人還好,店老闆幾句話就打發了。可遇到有權有勢的,老闆也招惹不起,只能盡力的幫他從中周旋。

 這一來二去的,擱誰誰都受不了,老闆也只能客氣的請他另尋別處。

 說自己本是一片好意,沒曾想會成這樣。他的本事也不大,護得了一時也護不了一世。

 刑六也不是個混的,自然明白老闆的難處。千恩萬謝的說了幾句好話,就拿著工錢走了。

 還沒出城呢,眼前一黑後腦勺上就捱了一棍。

 他心裡暗道不好:這擺明就是柺子的伎倆,說不準就是看上他的皮相,拐他去做青樓妓館裡的小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