繡勾 作品

第127章 彩禮

這個金秋十月真是喜事連連,劉冬燕與阿發傳出準備訂婚的喜訊。

 然而,事情並不是如兩人你情我願辦個儀式那般簡單。劉冬燕的媽媽,林燕子的姑媽林火梅卻提出了要阿發家給彩禮的要求。

 彩禮不簡單:五十克金條和十八萬現金。

 劉冬燕對媽媽要這些彩禮產生了爭執。

 “媽,你這不是嫁女兒,是賣女兒。我值這麼多錢嗎?”

 “冬燕,你別昧著良心說話,人還沒嫁過去就胳膊肘往外拐,替別人說話。你看看你,我把你培養得這麼優秀,讓你讀書一直讀到大學,這十幾年的學費、生活費用等雜七雜八加在一起沒有三十萬,也有二十萬。”

 “還有啊,你現在有這麼一份高收入的工作,還不得益於我們供你讀的書嗎?再說,你這麼高的收入嫁過去,那不直接是給阿發家賺錢的嗎?難道你還會跟以前那樣把工資給我嗎?況且你上個幾年班就可以給他們賺回這些彩禮錢了,我提這點條件根本算不了什麼。”

 “那你要金條幹嘛?給我打金飾品就不用了,我們自己會買。”

 “哪是給你打金首飾的?我是準備存著當養老金用的。我幾個姐妹現在都在說黃金增值,以後還能漲很多呢。而且萬一你弟弟娶了媳婦忘了娘,不養我們,我們就可以靠這金條過日子,也就餓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