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3章:氣氛緊張(第2頁)

 事實上,孫姨早就已經被他送到了瘋人院,他還假意不知情而選擇報警,這是不是一種愚弄法律的行為?

 如此前後不一致的說辭,不是撒謊是什麼他的話前後都經不起推敲,而且完全圓不起來的慌,所以請法官大人明察,撒謊的人就是他!”

 聽墨承羽說完,法官看向了墨承嗣問道:“這個需要原告解釋一下,為什麼明知道失蹤人的下落,卻還要故意隱瞞被告,而選擇報警立案?”

 “這件事情我承認錯誤,但當時看到墨承羽那麼擔心著急,如果讓他知道,他最敬重的孫姨瘋了,我怕他越發接受不了,所以才會冒著犯錯誤的風險……”

 “一派胡言!”墨承羽真的是聽不下去了,他

 怎麼會如此的厚顏無恥?

 “請被告控制好自己的情緒!”這時候法官說道。

 “我希望大家能夠正確的看待今天的這場官司,今天的這場官司就是我方當事人控告對方誹謗,如果涉及到其他官司,我建議還需要再立其他案件,然後再開庭。

 而今天法庭上講的只是誹謗事件,單就今日的事件中足以證明,被告當眾控訴我方當事人,殺人未遂,故意藏匿,又各種暗自使壞的行為,並不能提出強有力的證據。

 所以我方認為就單純誹謗這次的官司,被告並沒有說服力,所以這次的官司結果一目瞭然,還請法官大人審判。”墨承嗣辯護律師說道。

 沒錯,這次的案件就是墨承嗣控告墨承羽誹謗,就是一次民事案件,如果上升到了刑事案件,今日的法官也沒有審判資格。

 “現在我問被告方,現在除了你們提供的證明,人證還能不能提供出強有力的物證?”法官問墨承羽和他的辯護律師。

 “我認為我的這個證人的證詞就已經足夠了,他是瘋人院院長,在甄別是否精神正常這種問題上是專業的。

 他一再的說明孫女士在被送到瘋人院時是清醒的,那就一定是清醒的!”

 “被告律師說這話有失公正,證據就是要人證物證齊全,你方沒有物證,而且人證也是真真實實的,受到過了被告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