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本非魚 作品

第六十三章 “巧”遇逃犯


看到這個任務,秦智博的眼眉彎成了月亮狀。

這不巧了麼這不是?

這不巧了麼這不是?

現在這本《屍食教典儀》就在自己的手上,而且還是沒花一分錢就得來的。

而且這項任務說明中的最高出價20萬日元,讓秦智博想起原主的存摺上在漱羽宅宴會前一天就轉過來一筆20萬的款項。

很明顯,那筆錢其實就是九天使組織出資讓身為代理人的原主用來找漱羽尊德購買《屍食教典儀》的。

只不過這筆錢好像還沒等到正式交易,就被原主花掉大部分了。

這側面說明這個任務的最高出價是不需要返還的,無論代理人實際花掉多少錢買下《屍食教典儀》,剩下的錢就都算是代理人的個人財產了。

這個組織還真是財大氣粗啊!

而原主在還未正式開始交易前就將這20萬日元花得七七八八,這說明原主也壓根沒想過以正常的手段獲取這本《屍食教典儀》。

他那天晚上去漱羽宅其實是去偷這本書的!

弄清楚這一層邏輯關係,秦智博也搞清楚了原主的人設。

原來“自己”是個名副其實的薪水小偷啊...

而存摺上那些莫名其妙的大額打款,應該也是原主之前完成任務後獲得的酬金。

網頁的對話框中,秦智博繼續回覆。

秦智博:

對方:

秦智博:

對方:

秦智博:

現在秦智博已經調查過《屍食教典儀》這本書了,並且又不是松本良平那種書籍愛好者,自然是把書交給這個組織換些錢比較實在。

而且要是強行留下這本書的話,那就說明任務未完成。

任務未完成,自然是要把之前20萬的買書錢退還回去。

若是想強行把這筆款項吞下來,不光以後與這個組織的合作會非常困難,而且從對方能派個女人來給自己送信這一點來看,對方是知道自己事務所地址的。

改天派人來送個炸彈,自己豈不是G了?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秦智博感覺自己在這個組織裡當一名薪水小偷倒是也挺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