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郎才盡 作品

第六百三十六章 五部會審


刑部衙門內的錦衣衛更多,官員也比門口多數倍。如果對官場熟悉的話,就會發現今日刑部衙門內除了刑部以及錦衣衛的官員外,還有大理寺、都察院、兵部、吏部的官員。


這些官員可不是來看熱鬧的吃瓜群眾,他們或是來會審主持今日陳情的,或是來旁聽陳情的。


大明跟前朝一樣,刑部掌法律刑獄,類似於現代的公安部,與大理寺、都察院並稱“三法司”。


大理寺類似於現代的最高人民法院,也掌管邢獄案件審理,古代掌刑曰土,又曰理,大理寺的“理”就是“刑”的意思,大理寺就是“大刑寺”;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監察、彈劾及上諫機構,兼理刑名,也擁有司法審判權,類似於現代的最高人民檢察院。


在明朝,這三個機關都掌有邢獄大權,不過也有分工。邢獄案件主要由刑部審判,大理寺偏向於慎刑機關,負責對冤案、錯案的駁正、平反,如果大理寺不同意刑部的審判結果,可上奏申請聖裁;都察院主要負責對刑部、大理寺的監督,享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特權。三個機關之間,互相牽制,互相監督。


一般的刑事案件,由刑部審理,如果案件影響力大一些,案情重大一些的話,就要會同大理寺、都察院、通政使以及吏、戶、禮、兵、工等部門聯合會審了,可能是九個部門一同會審,也可能是若干個部門一同會審,這就要看案情大小了。如果是案情特別重大的話,就要由這九個部門的最高領導來聯合會審了,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九卿會審。


當然,明朝廠衛機關制度比較獨特,很多時候會審的時候都會有錦衣衛或是東西廠的官員參與,甚至起主導作用。


本來朱平安彈劾趙大膺一案,計劃是由刑部、錦衣衛聯合會審的,不過計劃趕不上變化,這幾日形勢變化有些大,彈劾嚴嵩及其黨羽的奏摺多了,導致朱平安的彈劾案也倍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