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1章


 所謂“公廨錢”,是指朝廷給每一個衙門都分配一些土地和錢,由官員去經營,賺的錢就充作辦公經費和俸祿,這樣就不用朝廷發辦公費用。

 朝廷還會根據官員地位的高低授予他們一部分永業田,再根據官員職位授予一部分職分田。

 官員調任的時候,需要把職分田交回去,到下一個崗位再重新分配。永業田則可以保留並傳給子孫。

 如此一來,官員的收入就有了保障,不再需要朝廷發給的俸祿了。

 可事實是,還是窮。

 雖然一開始還行,可後面這兩個制度,就崩潰了。

 為了搞錢,李世隆甚至想從全國找了七千戶最有錢的上等戶。逼這些富戶每年交錢供養官府和官員,精準定向“資助”衙門的辦公經費和官員的職分田補貼。

 但兩年就弄得怨聲載道,怕激起民變,就把這個制度給撤了。

 於是乎,這個捉錢令史,就應勢而生了。

 當時秦墨也不在,就這麼一拍腦袋,讓每個衙門設立9個捉錢令史,每個人管五萬大乾通寶錢。

 他參考了市場利率,認為每年獲得百分之百的回報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