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二連擊破(中)
後面就是上官瑾被殺案。
隔壁保姆目睹到了陽臺上的宋曉萱,誤以為是家暴,報警後並未得到警方的及時處理。
這裡就有一個區分。
沒有處理不等於不知情,也許有警員得知後,出於某種考慮前往了現場。
而在宋曉萱報警後,那個之前就趕往現場的警員,成為了第一個出現在上官瑾家的人。
那時上官瑾沒死。
這個警員就是殺害上官瑾的第三人!
宋曉萱目睹了上官瑾被殺的全過程,她是被強暴的受害者,恨不能上官瑾死去。
於是,在報復心得到滿足,以及出於對兇手感激的作用下,她心甘情願為兇手隱瞞,可能還被許下了什麼好處,從而製造出了正當防衛的假象。
葉歡記得關羽說過,接到宋曉萱報警後,有警員恰巧在附近巡視。
也就很自然的成為了第一個到現場的人。
這個人正是轄區分局的老法師。
徐文彬!
推論到這裡,命案有了符合邏輯的解釋,還需要動機和證據。
“證據還在嗎?”葉歡沒頭沒尾問了一句。
“他怕惹人懷疑,不敢輕易處理掉證據。”魏東方的面龐平靜如水,並沒有因為葉歡跟上了自己的思維節奏而流露出絲毫動容。
證據是什麼?
葉歡目前只是猜測,卻可以確定證據一定存在過。
因為上官瑾死亡時詭異的笑容。
那是在被殺害時,拼盡全力留下決定性證據的得逞笑容。
證據就是上官瑾的血!
在法醫報告上,上官瑾的右手上發現了少量鮮血,以及擦拭過的痕跡。
上官瑾在中刀時,必然會用右手捂住被刺穿的心口,手上被鮮血浸染後,也就獲得了唯一指證兇手的機會。
把自己的血沾到兇手的身上。
兇手肯定能發現,卻一時半刻無法處理乾淨,因為他穿的是警服,不可能像一件普通衣服,隨意丟棄或焚燬。
案發才過去兩天,徐文彬如果說自己的警服不見了,他又是第一個趕到犯罪現場的,難免不被人把他和案子聯繫到一起。
而衣服上只要沾過血,無論個人怎麼清洗,也會被鑑定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