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狂魔 作品

第114章:番外——無白聖篇【三合一】

    病房內,李建國,李建業和李秀芳三人正互相揭短爭吵,圍觀八卦的病人以及病人家屬,包括周芳錢慧她們,誰都沒注意到李秀芳的兒子拔了牛萍呼吸機插頭,正給手機邊充電,邊玩遊戲。
 

    還戴著耳機,都沒什麼聲音。
 

    直到朱醫生進來,讓他們安靜些的時候,才發現呼吸機插頭邊上蹲著一個孩子正在玩手機,以及牛萍失去呼吸。
 

    也就幸虧牛萍之前已經腦死亡。
 

    不然這妥妥是場意外殺人事件。
 

    但不管怎麼說,隨著朱醫生大聲斥責,拉開那孩子,並點明牛萍此時已徹底死亡,病房內很快就變得更加混亂。
 

    比如李秀芳開始打孩子
 

    “你個小兔崽子,誰讓你在這邊玩手機的,你手機沒電了不會不玩嗎,不對,你這手機是哪來的誰給你的”
 

    “你為什麼要把手機給他玩”
 

    “他要你就給他玩了啊。”
 

    打罵斥責之餘,還沒忘了追究手機是哪來的,並且順帶著指責她丈夫,畢竟那手機是她丈夫給她兒子的,如果不給,自然也就沒有剛剛拔插頭的事了。
 

    與此同時,李建國和李建業則是無需交流,便很默契地開始指責李秀芳。
 

    “你別以為打孩子就有用,現在媽是你打兩下孩子便能復活的嗎,你一個外嫁女回來想搶遺產也就罷了,竟然還指使你兒子把媽給害死,你是人嗎”
 

    “害死媽的人沒資格分遺產。”
 

    “媽,你死的冤啊”
 

    他們很清楚,在他們親孃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他們三人都有資格分遺產,這種情況下,想辦法剔除一個能分遺產的對象,對他們都有利,而一個害死親孃的人,無論從法理道德上,還是傳統意義上來講,剔除都是很合理的。
 

    更別說對方還是個外嫁女了。
 

    “他還只是個孩子。”
 

    “哪家孩子一米七啊”
 

    “你們先前不也說希望醫生停了這呼吸機,讓媽體面點走嗎,這話才說過不到一個小時,現在就跟我裝忘了。”
 

    “我們只是說說而已,又沒做。”
 

    “沒錯,我們只是有這想法,可是你兒子都直接做了,而且他可不是想讓媽體面點走,他就是單純想玩手機,外祖母都這樣了,他還只顧著玩遊戲,可想而知你這做母親言傳身教了些啥”
 

    “你們別在這兒跟我裝,說的好像你們有多孝順似的,你們要是真孝順媽就不會在這腦死亡了,不就是不想讓我繼承遺產,我跟你們講,絕對沒門。”
 

    “大不了咱們法庭上見。”
 

    他們兄妹三人是理所當然的進行了更為激烈的爭吵,而朱醫生這時則是已經顧不上他們的爭吵影響其他病人了。
 

    是一邊報案,一邊通知保衛科。
 

    先跟治安署報告情況,隨後便是讓保衛科將病房裡面的監控調出來,固定好證據保存,以證明他們醫院方沒錯。
 

    免得人死了,還得怨他們並索賠。
 

    以前也不是沒有過明明是病人家屬出錯,導致病人死亡,結果反過來責怪醫院沒盡到看護義務,並索賠的例子。
 

    證據充足,他們醫院會好辦些。
 

    之後當然就是治安署的人過來做筆錄,並且因為李秀芳兒子未成年,以及牛萍在徹底死亡之前就已經腦死亡,所以只是警戒教育了一番,便幫他們開具了死亡證明,還順帶辦理了其他手續。
 

    同時李建國他們並未找醫院麻煩。
 

    畢竟他們現在的首要目標是順利獲得自己親媽的遺產,而訛上醫院,並且訛成功能夠獲取的那點賠償,相比較於他們親媽的遺產而言,顯然無足輕重。
 

    所以最後醫院方是鬆了口氣。
 

    而緊接著當然就是將屍體帶回去準備辦喪事,以及努力爭遺產,過程可以說是醜態百出,要不是把屍體火化葬下去並不影響他們爭遺產,牛萍的屍體能不能得以火化以及入土為安都不好說。
 

    閨蜜鄰居們可謂是感慨不已。
 

    同時也無能為力,只能在牛萍的墳頭多燒點紙,好安慰一下已去的故人。
 

    至於李建國,李建業和李秀芳兄妹三人,他們在把人埋了之後,壓根就沒精力,或者說沒心情去辦什麼頭七,七七之類的紀念活動,他們一直在爭吵。
 

    甚至於廝打了好幾次。
 

    治安署那都被他們驚動了兩次。
 

    最後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妥協退步,所以是理所當然的鬧上了法庭。
 

    並且還因此上了熱搜。
 

    幾乎被千夫所指,臉都丟乾淨了。
 

    開庭的時候,他們兄妹三個依舊在互相指責,並且拿出證據,表明對方並沒有盡到贍養的責任,至於李秀芳所謂的父母許諾給嫁妝卻沒給,也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並不能因此多得遺產。
 

    最後因為都沒有盡過贍養責任。
 

    所以遺產還是平分。
 

    理論來講,在打這種爭奪遺產官司的時候,如果有一方子女能夠證明自己盡到了贍養責任,另一方有贍養能力和贍養條件的子女,未盡贍養義務,絕對能夠獲得更多的遺產,甚至於直接獲得全部遺產,這一點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但他們畢業後都沒怎麼回去過。
 

    且沒有盡過任何贍養責任。
 

    所以自然沒人能夠多分遺產。
 

    針對這個結果,李建國和李建業雖然很不滿,但在諮詢過律師之後也知道再怎麼上訴,都不可能有什麼更好的結果,還容易將這事鬧得更加沸沸揚揚。
 

    因此最後只能無奈接受。
 

    一人分了六百多萬。
 

    同時回去後,還得忍受些鄰居,乃至同事的奇怪眼神,畢竟這件事先前可是鬧上過熱搜的,而大家心裡也都有桿秤,羨慕他們獲得部分遺產的同時,也不影響鄙夷他們,以及私下議論他們。
 

    受得了的就繼續過日子,受不了的便只能自己離開,並換個陌生的地方。
 

    李建國夫妻倆私下一協商,覺得手裡有這六百多萬,已經足夠他們找個小城市養老了,再加上他們手裡還有一套一線城市的房子,隨便往外一賣,兩兒子兩套房的首付,也能輕輕鬆鬆湊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