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阿秉 作品

第377章 十年

這幾天每到晚上,我總會想起我在病房裡看到躺在病床上的韓露的時候,她那時的神色可能我這輩子都無法忘懷。

我時常在想,讓我們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的,除了環境的原因,我們自己難道就真的沒有一點兒問題了嗎?

雖然那次並不是我們第一次接吻,可那時我從她的嘴唇上感受到的是一種傷感的氣息。

這個晚上,我又一個人獨自在外面的夜市喝了點小酒,在酒精的作用下,我去到了一家ktv,開了一個小包。

我走到房間的點歌臺,我只點了一首歌,叫做《十年》。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離開的時候,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淚……”

這一首歌,我不知道循環了多少遍,可能有將近一個小時吧,我都在唱這首歌,直到唱到聲嘶力竭。

這首歌的歌詞多好啊,只是歌名不是很好,十年,畢竟還是太短了。

短短的十年,怎麼對得起我們曾經共同經歷的點點滴滴呢?

我有些渾渾噩噩的從ktv走了出去,遊離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此時此刻,我就好像是一個陌路的遊子一般,找不到歸途的方向。

這次其實並不是我和韓露的最後一次見面,在往後的日子裡,我們見面的次數雖然遠遠算不上頻繁,卻也還是有那麼幾次。

可就是這一次分別讓我有了最深刻的感悟,以後再見到韓露的時候,我仍然會旁敲側擊的去了解她的近況,去感受她的喜悅,去共情她的苦痛,可我不會再為我們輾轉不定的愛情報以任何的期待了。

也許,我們都成熟了。

後來,我還是會在某個無人的夜裡偷偷地想起她,而每次想起她的時候,我的嘴角都會不自覺的上移,就好像突然想起了這個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一般。

……

不知道在街上游離了多久,因為我並不是漫無目的的閒逛,我去了我們以前一起讀書的小學,初中,還有高中。

我去了我們以前一起玩耍的那條小巷子,只不過我記憶裡的那條小巷子如今早就已經不復存在了,在原本的基礎上,現在變成了一家百貨商場。

想到這裡的時候,我不禁笑了笑,也是,這種滿含著美好回憶的地方,確實只適合出現在記憶裡。

直到街道上再也看不到行人的身影,我才意識到現在可能真的已經很晚了,我拿出手機看了一眼時間,已經是凌晨十二點半了。

竟然逛了這麼久。

我苦笑著感慨了一聲,便在街道上隨便攔了一輛出租車,回家去了。

這個夜晚,我再次陷入到一個輾轉反側的境地。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並不是因為睡醒了,而是因為林雨涵已經不知道給我打來了多少個電話。

“喂?”迷迷糊糊之中,我緩緩的回道。

“肖源,你怎麼還沒起呢,昨天晚上又偷牛去了嗎?”林雨涵有些不悅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

“昨天晚上沒睡好,你就不能隨便在外面找一個攝影師嗎,我真的有點兒困。”我有些無奈的說道。

我甚至感覺自己就像是剛剛徹夜通宵的人一般,只剩下一口氣吊著了。

同時我又在心裡暗暗排腹,這兩口子看著也不像摳門的人啊,就為了找我給她們免費拍個室外婚紗照,也不至於吧?

“肖源,你是不是忘了,大二的時候,你喝醉了,在我住的地方,跟我說了什麼?”電話那頭,林雨涵沉默了一會兒後,繼續說道。

我頓時嚇了一跳,“我不是喝醉了跟你說了什麼私定終身之類的話吧,哎呀,真是罪過罪過!”

電話那頭林雨涵撲哧一笑,“你滾啊,你那時候答應我,等我結婚的時候,我讓你做什麼,你保證沒有二話,怎麼,現在不認賬了?”

我愣了一下,然後思緒飄回到了那個放蕩不羈的夏天。

我這個人其實記憶力還不錯,但是這些記憶就好像一個又一個文檔一樣,存放在我的腦海之中,平時一般是想不到的,可一旦有人忽然提及某件事,只要是確實發生的,我都會或多或少有一些印象。

剛剛林雨涵的話把我拉回到了那段回憶裡,我在腦海裡短暫的搜索了一番,發現確有其事。

那天晚上我喝得大醉酩酊,韓露因為臨時不在學校,於是拜託林雨涵來接我。

我記得那天晚上林雨涵從很遠的地方趕來,她趕過來的時候,我都已經在酒桌上睡了不知道多久了。

那天晚上林雨涵照顧了我一晚上,半夜我忽然很難受,差點把胃酸都給吐出來了,她一邊收拾,一邊和我聊天。

那個時候我說,姐,你真是個好人,以後等你出嫁了,有啥要求都跟我說,只要能辦到的,我絕對沒有二話!

想到這裡的時候,我坐直了身體,把手機放到了桌子上,然後用雙手狠狠地拍了拍自己的臉龐,想要強迫自己清醒過來。

“你現在在哪兒,我馬上過來。”我的聲音也隨著這段往事的回憶而變得柔和了不少。

“我就在你家樓下吃早飯呢,你要是再不接電話,我都打算上去敲門了,快點啊。”

“得咧!”我痛快的說道。

我趕緊起床,簡單的洗漱了一下後,便匆匆下了樓,下樓後,我並沒有直接去那家早餐店,而是先去附近的小賣部買了一包煙和一罐紅牛。

“快點兒,磨蹭什麼呢,喏,你的包子,留著路上吃,時間已經來不及了。”等我買完東西去到那家早餐店的時候,林雨涵早就已經從早餐店出來在外面等我了。

從她手裡接過了包子,她便去公路旁開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