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絃的二胡 作品

第40章 露臉

崔判官又一次望向了事無鉅細鏡,見鏡子沒有異常反應,也未見金泳大有繼續申辯的意思,轉頭看向了我,問道:“幫訟使者,有無幫訟申辯意見?”

 終於輪到我發言了。我清了清嗓子,說道:“尊敬的法王,人犯已經陳述確有結夥抗法,打傷官差的事實,對此幫訟使者沒有異議。不過,根據人犯金泳大的陳述,本使認為不宜苛責。理由如下:一、所有新魂,剛到冥府,不通陰司律法,自然也不知道該守何法。律法需先行知曉,才能遵守。毫不知情,如何守法?二、四十六新魂,剛歷劫難,內心脆弱。情急之下,內心崩潰,情緒失控,失手自衛,情有可原。三、原本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可以避免衝突發生。可是本案特殊在於,喧鬧之下,唯一翻譯不及溝通雙方,其餘新魂不通我國語言,溝通不暢,乃至衝突升級。希望法王念此種種特殊之處,小以懲戒,以觀其後效。”

 說完,金泳大也急急忙忙應和道:“希望法王小小懲罰,看我們今後表現。”

 崔判官秉筆書寫著什麼,說道:“下界新罪,人犯即已認罪,且有申辯,本官自有決斷。”忽然想到了什麼,崔判官問到:“人犯。此前爾等曾對陰曹地府受理爾等一案持有異議。現今還有無補充申辯?”

 金泳大伏地一擺,恭恭敬敬地回覆道:“原本新來的,不懂陰曹地府的規矩。同伴們皆有不服,認為我大棒國不該接受中土陰曹地府審判,要審判也要接受我大棒國陰曹地府審判。不過那日第一殿前,自同伴們知曉我大棒國知名歷史人物世宗大王也在此居住,大家也都服氣了。現我們願意接受陰司律法約束,甘願成為冥府鬼民。”

 崔判官似乎對金泳大這一節的申辯態度頗為滿意,很明顯地微微一笑,點了點頭。片刻後,嚴肅著神態,用告誡的口吻說道:“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有些小人心胸,以後務必自省。有些事,不是人家有,你則必然有。畫虎不成反類犬。”說罷突然想到了什麼,又一次詢問馭鏡小鬼,“方才人犯所言是否句句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