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擺攤



                “這些不管冷著吃熱著吃都方便,明天直接拿一鍋去賣。”李慕慕說,“用荷葉包著讓人帶走,五文錢一斤。”

    “這可比肉便宜多了。”張彩萍說,“咱鎮上的肉攤,要八文錢一斤肉,還是生肉,回來要自己煮。這個呢?咱們都給滷好了,也才賣五文錢,關鍵是好吃啊,比肉還好吃。”

    “主要是咱成本低,而且咱們針對的客人,就是在鎮上的普通老百姓,不需要他們花很多錢就能吃上一大份肉。”李慕慕說。

    “成,那明天我跟你一同去鎮上吧。”王翠珍說。

    “我也去!”張彩萍生怕自己被落下。

    李慕慕笑著答應下來,顧母問:“支攤子,用不用起個名字?既然以後都要在鎮上賣了,總希望能有回頭客找到咱們得。”

    “我想好了,就叫顧家小吃。”李慕慕說,“現在咱只做這些滷味,等咱賺了錢,有錢買別的東西,還能再多添幾個花樣呢。”

    “而且,下水便宜,主要是清洗費勁。如果咱家真的賣的好了,難免有人會有樣學樣,畢竟成本太低了,也好學。到時候咱家的競爭力就沒那麼大,也得適當轉賣別的東西。”李慕慕可沒打算一輩子都只買這些滷味。

    “咱還沒開始賣呢,你就想著咱能把滷味賣火了啊。”對於做生意,王翠珍可沒有這麼大的信心。

    “防患於未然嘛。”李慕慕笑著說。

    確定了名字,顧母便找來了布,打算縫一個招牌。

    讓顧柏遠寫出這四個字,顧母便照著縫,把招牌做好。

    第二天臨近中午的時候,李慕慕便跟著王翠珍和張彩萍一起,端著一鍋剛剛加熱過的滷味去了鎮上。

    三人支了一個簡單的小桌子,鍋裡面的滷味還是熱的。

    李慕慕一打開鍋,香味便隨著熱氣散了出來。

    “什麼味道,這麼香?”路人嗅著香味忍不住看了過來。

    李慕慕從鍋裡每樣都撈出一塊來,切下一小部分。

    再把這一小部分切成指肚大小的小塊放進盤子裡。

    “滷味,5文錢一斤,歡迎來嚐嚐。”李慕慕笑著吆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