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鯉魚仙人 作品

第六百四十章 秀才

 下午四點,完成了最後一科的“理學綜合”科目,商洛從考場裡頭走了出來。今天不是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只是童試,那個更重要的考試還得過幾天。

 他運氣不錯,之前分配的考場就在本校,所以不用大清早就趕到各種犄角旮旯的考場去“趕考”。

 童試是選拔秀才的考試——雖然說是“選拔”,但應屆生的通過率在85%以上,在兩京或者福建、湖廣這樣擅長考試的地方,通過率往往可以達到90%以上。

 畢竟考試的內容以高中生的水準來說相當簡單,因為其實只是初中的知識點而已。

 但雖然簡單,這考試的意義很重要。因為考中了秀才,才能被視為“士人”的一部分。這非常重要,大明律中有大量的,從唐律中延續下來的古代法律,其中嚴格區別了士人和民人各自的政治待遇。

 這在洪武年這樣的國朝草創的時期並沒有產生什麼問題,因為那時甚至還不是近代早期,說是“古代”都很很合適。以古時的倫理來說,區隔士人和民人是合理的,自古以來都是這樣。但進入現代之後,這樣的法律隨著城市的擴大而顯得並不適當。

 尤其是,當朝廷免除所有徭役,並且稅基逐漸從農村轉移到城市之後,許多用來約束農民的法律就變得完全沒有必要了。那反而會增加農業生產的成本,降低本來就並不高的生產積極性。

 所以在好幾代人之前,一個關鍵性的改革從內閣裡發了出來:秀才考試的通過率被大大提高了。從一開始的10%,逐漸提升到現在的接近90%。一年考不過去的也可以繼續考,直到考上為止。只要考上秀才,就可以直接按照士人的待遇來辦。

 這樣在不需要大規模修改法律的情況下,就可以讓治理方式與當時因為工業化而急劇膨脹的新思潮相適應。因為在設定上,秀才天然就有許多特權。比如秀才可以無條件從戶口所在地領取一筆津貼;秀才可以直接給縣衙遞帖子;秀才作為士人可以見官不跪;秀才不能施以肉刑;秀才可以穿士人的服裝等等。

 這些要是一條一條修法,那簡直是倒反天罡,孝陵都得冒黑煙。但經過這麼一道折衷,所有人都舒服了。而且隨著義務教育的普及,給絕不大部分人都授予秀才的學位也符合了歷史的進程。

 只要人人都是士人,男女老少人均都是秀才,那封建禮法就吃不到人了——至少不那麼容易像古代那些“升斗小民”一樣被吃掉。

 不過,這是考得上的情況——如果考不上,雖然只有很小的概率考不上,那問題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