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炒小黃瓜 作品
111. Chapter 2 “別出聲,好嗎?……(第2頁)
dan卻微微一笑,像沒有看到她的失態般,用中文說道:“很抱歉,我沒用過同聲傳譯設備。我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
很久以後,明琅回想起這一幕,發現dan輕巧地避開了“是否負擔得起同聲傳譯設備”這一話題,把談話的焦點轉向了自己。
即使他們當時是第一次見面,即使她的態度如此惡劣,他還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顏面。
當時,明琅卻不覺得他貼心,只覺得他非常擅長詭辯。
什麼叫“我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
好裝的說法……可惡,學到了。下次同學問她,為什麼不買最新款的芯片,她也這麼回答。
這時,走廊盡頭傳來壓低的聲音:
“dan先生,他們來了!要在這裡嗎?”
明琅腦子裡亂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幹什麼。
他們估計要在這裡火併。
可這裡是她的家,如果他們在這裡火併的話——晚上,她住哪兒?
她還沒有寫作業。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語回答:“Let’s find another place,there are i civilians here.”(換一個地方,這裡有無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說:“這是命令。”
走廊盡頭的人不再說話。下一秒鐘,只聽幾聲對講機的沙沙聲響,他似乎在傳達dan的命令。
明琅吞嚥了好幾下,緊緊地抱住自己的雙膝,沒有說話,也不再露出野貓似的氣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話,讓dan以為她聽不懂英語,於是在她的面前大聲密謀。
她不僅能聽懂英語,而且聽力非常優異……甚至能聽見走廊盡頭的人在說什麼……
他在安排狙擊手的位置。
這個dan究竟是什麼身份?
他為什麼能調動狙擊手?
為什麼要用“平民”這個詞來指代這裡的人?
如果她今天沒有被關在門外的話,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憤怒,卻不敢說一個字,只能無助地抱緊弱小的自己。
dan下達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輕輕笑了一聲。
明琅聽見他的笑聲,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隻貓,估計從腦袋到尾巴的毛都炸開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淚:“你別害怕,我不是壞人。”
明琅猛地往後一仰,睜大眼睛,驚慌失措地瞪著他。
“對不起,”他說,“是我冒昧了。我們馬上離開。”
明琅不作聲,眼睛仍然睜得很大。
dan說道:“希望下次見到你,你能告訴我,你為什麼哭得那麼傷心。”
明琅卻沒能為這句貼心的話感動,腦中警鈴大作——難道他們還會見面?
她想報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這一想法。
嶼城的警-察又稱“公司條子”,dan把她稱作“平民”,說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齊是個公司高管。
她報警,不會把dan送進去,只會把自己送進去。
明琅眼睜睜看著dan離開了,直到看不見他高大修長的身影,她才倏地鬆了一口氣,渾身冷汗淋漓。
後來,哪怕她喜歡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覺得異常驚險。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雖然當時的她表現得很糟糕,情緒失控又大喊大叫,但總的來說非常冷靜了——看到dan身上的槍套,和聽到“狙擊手”一詞時,居然沒有尖叫出聲。
明琅覺得,自己簡直是世界上最鎮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隨口說說,過了一個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對門住了下來。
有段時間,明琅看到他的銀髮,就頭皮發麻。
總覺得他住在對門,是為了監視她有沒有亂說話。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還有一個原因。
——他的頭髮太好看了。
嶼城亞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為一個歷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髮色和瞳色也不會淺成這樣。
是基因病嗎?
明琅偷偷在網上搜了一下,沒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撈起書包,匆匆出門,正好與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時,明琅發現,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銀色。
她心臟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傳來刺痛。不敢多看,她拍開他的手,悶頭衝了出去。
衝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頭看了一眼。
dan已經側過身,頭微微垂下,抬起一隻手,正在戴黑色皮質手套,手指窄而修長,骨節分明。
明琅這才想起,從他們見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著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來說,手套不離身的人,多少有點潔癖,剛剛他卻毫不避諱地扶了她。
也許,他並沒有她想象的那麼壞。
那天上課時,她滿腦子都是dan長長的銀色睫毛。
窒悶的暑天,到處都是惡臭燃燒的廢品堆,整個教室都瀰漫著男生髮酸的汗臭。
dan的銀髮銀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曉般清冷的香氣,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悶得想要尖叫時,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靜了下去。
體內甚至泛起一陣一陣顫慄,彷彿解暑過了頭,發燒似的打起冷戰來。
那一個學期,她都心猿意馬,總是突然想起dan的臉龐。
她在這方面比較遲鈍,足足一年過去,才驚覺這種感情可能是喜歡。
——她喜歡上了dan。
這一發現,無異於晴天霹靂。
dan明顯不是一個好人。
他身上有槍,有刀。
明琅搜過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麼,搜索結果顯示是一副戰術手套。
他可能是傭-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養的殺-手。
不管怎樣,他都是為公司效勞,而她非常討厭公司員工。
dan也不會喜歡上她這個“平民”。
這是一場不可能的暗戀。
她剛剛意識到對他的感情,就已經失戀。
很久以後,明琅回想起這一幕,發現dan輕巧地避開了“是否負擔得起同聲傳譯設備”這一話題,把談話的焦點轉向了自己。
即使他們當時是第一次見面,即使她的態度如此惡劣,他還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顏面。
當時,明琅卻不覺得他貼心,只覺得他非常擅長詭辯。
什麼叫“我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
好裝的說法……可惡,學到了。下次同學問她,為什麼不買最新款的芯片,她也這麼回答。
這時,走廊盡頭傳來壓低的聲音:
“dan先生,他們來了!要在這裡嗎?”
明琅腦子裡亂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幹什麼。
他們估計要在這裡火併。
可這裡是她的家,如果他們在這裡火併的話——晚上,她住哪兒?
她還沒有寫作業。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語回答:“Let’s find another place,there are i civilians here.”(換一個地方,這裡有無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說:“這是命令。”
走廊盡頭的人不再說話。下一秒鐘,只聽幾聲對講機的沙沙聲響,他似乎在傳達dan的命令。
明琅吞嚥了好幾下,緊緊地抱住自己的雙膝,沒有說話,也不再露出野貓似的氣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話,讓dan以為她聽不懂英語,於是在她的面前大聲密謀。
她不僅能聽懂英語,而且聽力非常優異……甚至能聽見走廊盡頭的人在說什麼……
他在安排狙擊手的位置。
這個dan究竟是什麼身份?
他為什麼能調動狙擊手?
為什麼要用“平民”這個詞來指代這裡的人?
如果她今天沒有被關在門外的話,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憤怒,卻不敢說一個字,只能無助地抱緊弱小的自己。
dan下達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輕輕笑了一聲。
明琅聽見他的笑聲,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隻貓,估計從腦袋到尾巴的毛都炸開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淚:“你別害怕,我不是壞人。”
明琅猛地往後一仰,睜大眼睛,驚慌失措地瞪著他。
“對不起,”他說,“是我冒昧了。我們馬上離開。”
明琅不作聲,眼睛仍然睜得很大。
dan說道:“希望下次見到你,你能告訴我,你為什麼哭得那麼傷心。”
明琅卻沒能為這句貼心的話感動,腦中警鈴大作——難道他們還會見面?
她想報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這一想法。
嶼城的警-察又稱“公司條子”,dan把她稱作“平民”,說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齊是個公司高管。
她報警,不會把dan送進去,只會把自己送進去。
明琅眼睜睜看著dan離開了,直到看不見他高大修長的身影,她才倏地鬆了一口氣,渾身冷汗淋漓。
後來,哪怕她喜歡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覺得異常驚險。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雖然當時的她表現得很糟糕,情緒失控又大喊大叫,但總的來說非常冷靜了——看到dan身上的槍套,和聽到“狙擊手”一詞時,居然沒有尖叫出聲。
明琅覺得,自己簡直是世界上最鎮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隨口說說,過了一個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對門住了下來。
有段時間,明琅看到他的銀髮,就頭皮發麻。
總覺得他住在對門,是為了監視她有沒有亂說話。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還有一個原因。
——他的頭髮太好看了。
嶼城亞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為一個歷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髮色和瞳色也不會淺成這樣。
是基因病嗎?
明琅偷偷在網上搜了一下,沒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撈起書包,匆匆出門,正好與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時,明琅發現,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銀色。
她心臟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傳來刺痛。不敢多看,她拍開他的手,悶頭衝了出去。
衝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頭看了一眼。
dan已經側過身,頭微微垂下,抬起一隻手,正在戴黑色皮質手套,手指窄而修長,骨節分明。
明琅這才想起,從他們見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著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來說,手套不離身的人,多少有點潔癖,剛剛他卻毫不避諱地扶了她。
也許,他並沒有她想象的那麼壞。
那天上課時,她滿腦子都是dan長長的銀色睫毛。
窒悶的暑天,到處都是惡臭燃燒的廢品堆,整個教室都瀰漫著男生髮酸的汗臭。
dan的銀髮銀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曉般清冷的香氣,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悶得想要尖叫時,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靜了下去。
體內甚至泛起一陣一陣顫慄,彷彿解暑過了頭,發燒似的打起冷戰來。
那一個學期,她都心猿意馬,總是突然想起dan的臉龐。
她在這方面比較遲鈍,足足一年過去,才驚覺這種感情可能是喜歡。
——她喜歡上了dan。
這一發現,無異於晴天霹靂。
dan明顯不是一個好人。
他身上有槍,有刀。
明琅搜過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麼,搜索結果顯示是一副戰術手套。
他可能是傭-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養的殺-手。
不管怎樣,他都是為公司效勞,而她非常討厭公司員工。
dan也不會喜歡上她這個“平民”。
這是一場不可能的暗戀。
她剛剛意識到對他的感情,就已經失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