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婉音 作品

第412章 發財了(第2頁)

被稱之為百草之王。

徐氏忍不住道:“這麼好的東西,得多好的老母雞才能配得上?燉了也捨不得下口啊——”

這喝的哪裡是人參雞湯?喝的分明是金子啊!

張司九被這話給逗笑了:“二嬸,話不能這麼說。東西要用,才能有用。一直不用,擺在那兒,遲早也就成了廢物擺設。本來就是用來救命的,該用不用,留著幹啥?還不如買二斤蘿蔔呢。”

楊氏卻問張司九:“這東西能一直留著不?”

她想的是,留著,將來不管是給張司九做陪嫁,還是給小松小柏娶媳婦,拿出來,那都是頂有面子的。

徐氏被楊氏說得心中一動,也覺得這個東西太金貴,真吃了不得心疼死?倒不如留著給張司九做陪嫁——

張司九一眼看穿了楊氏和徐氏的心思,直接道:“保存不了多久, 咱們這邊潮, 一旦生蟲發黴, 就只能扔了。而且越存,藥效流失越多,最後就真成了老樹根,一點用處都沒有。近兩年能用就用了吧。”

要不說這話,徐氏和楊氏真能存個十年八年不捨得用。

要張司九說,也就是全家人現在身體都不錯,否則的話,直接殺雞燉湯,早點吃到肚子裡算了。

徐氏和楊氏一聽這話,頓時露出了幾分遺憾和失望來。

不過,既然沒法保存太久,她們也就斷了留著的心思,總算肯答應好好存起來,這一兩年就用。

最後,張司九叮囑一句:“要給家裡親戚應急救命也行,但不要拿出去說了。這東西難得,效果好。萬一知道的人多,求上門來,給或者不給,都不合適。”

真救命的時候,沒的說。

可就怕給了這個,那個哪怕沒到危急時候,也動了佔便宜的心思,找上門來。

這樣一來,給或者不給,都是麻煩。

給吧,人參就這麼大,能切多少片?

不給吧,人家就說你給了別人不給我,算什麼意思?

楊氏聽見這話,立刻笑罵:“我和你二嬸又不傻。這樣的好東西,哪能出去說?除了你二叔,小松小柏都別告訴。小孩子不知道輕重深淺,到時候出去胡說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