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發光的風 作品

第十九章 去京城


鬥音上關於譚越酒吧唱歌的視頻,被不少譚越的同學、同事看到,有些關係比較好的,還直接發消息來詢問。

倒是把譚越鬱悶的夠嗆,他當時喝大了唱首歌,跟齊雪有個半毛錢的關係?

還有人問他有沒有在文化總局註冊版權,譚越都沒想過這首歌會被傳出去,哪裡想到去註冊版權。

不過,這倒也提醒譚越了,既然現在網上已經傳開了,那還是先把《年少有為》的版權註冊下來,省的到時候再出什麼么蛾子。

打開電腦登錄文化總局,把《年少有為》的版權註冊按照流程提交了上去,等待文化總局那邊審核。

如果是白天上班期間,一般半個小時就能審核結束,但現在已經是深夜,文化總局的人也都下班了,審核結果應該明天才能出來。

不過,基本上不會出什麼問題。

把版權註冊的申請提交上去之後,譚越就抽了根菸回臥室睡覺了。

可能是晚上看了許多網友的評論,睡之前腦子裡想的太多了,睡著之後,居然做起了大夢。

夢裡他從電視臺下班回到家,齊雪已經做好飯等著了,“老公,我想要個孩子,吃了飯咱們繼續努力一下吧?”

吃過飯,齊雪就引著譚越進了臥室。

譚越自始至終都渾渾噩噩,總覺得哪裡有些不對,但看著齊雪妖嬈雪白的身姿,又想不起來哪裡不對。

當一切準備就緒的時候,譚越抬頭看了一下,這一看頓時就嚇了一跳。

這張臉,明明是陳子瑜的才對啊!

“啊!”

譚越猛地睜開眼,從夢裡醒了過來。

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拿起放在枕頭邊的手機看了一下時間,凌晨三點多。

躺在床上,想到剛才的夢,夢裡的情景,譚越的身子裡好像有一團火在燃燒。

又不是青澀的毛頭小子,譚越當然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想要再繼續睡,但翻來覆去的睡不著,索性躡手躡腳的去浴室衝了一個涼水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