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發光的風 作品

第七章 《年少有為》


那名歌手剛剛唱完歌走下臺,就看到迎面走過來一個醉漢。

知道這種喝醉的人一般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歌手打算繞路離開。

譚越伸出手,攔住歌手,指了指前面半米高的小臺子,問道:“哥們,我能上去唱首歌嗎?”

歌手聞言一愣,沒想到這醉漢居然是要唱歌,旋即就笑了笑,道:“我問一下經理,應該沒問題。”

以前也常常有客人上來唱歌,只是唱的好不好聽,那就因人而異了。

唱得好還好,要是唱的難聽,丟人事小,捱揍是大。有次一個客人喝醉了,上來一陣鬼哭狼嚎,差點沒被其他人圍毆。

歌手讓譚越在這裡稍等,他則走到前臺處跟經理商量去了。

沒一會兒,那個歌手就走回來,看向譚越,問道:“帥哥,你唱的可以嗎?如果唱得挺不錯,我們歡迎你上臺唱歌,不過如果唱的不太好就算了吧,其他客人會有意見,希望您能理解。”

譚越聽了略微想了想。

他應該還可以吧?

上輩子他會唱一些歌,不能和專業歌手相比,卻也能算是業餘水平,只是對樂器不熟悉。

而原主則和他相反,因為齊雪有想要進軍歌壇的想法,原主為了討好齊雪,苦練了一段時間吉他,至於唱歌則是沒那個天賦。

這麼一結合,譚越覺得自己會唱,起碼不會太難聽。

藉著醉意,譚越笑著擺了擺手,道:“沒問題。”

說完,譚越便搖搖晃晃的走到臺上。

年輕歌手看著譚越走路都走不穩,眼皮忍不住直跳。

這能行嗎?

此刻,譚越站到臺上,也引起了藍海酒吧裡其他客人的注意。

“呦呵,那哥們是要唱歌嗎?”

“都醉成那樣了,我擔心一會兒我的耳朵會經歷一場折磨,不,是摧殘。”

“哈哈哈,有樂子看了,我得拍下來發到朋友圈,好不容易碰到一個憨憨,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這帥哥長得挺俊啊,說不定人家唱歌很好聽呢。”

其他人怎麼想的,譚越不知道,難怪人們常說喝酒壯膽,現在六七瓶酒下肚,譚越腦海裡只是浮現一個想法,就能立馬付諸行動,根本不用思考利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