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湯哩哩啦啦 作品

康熙年間的“詐屍案”真相(第2頁)

  康熙三十八年,噶禮被實授山西巡撫,自此開始了貪汙生涯,曾任嘉慶朝兩江總督的梁章鉅在《歸田瑣記》卷五中,記述了噶禮的不法行徑:康熙四十二年他“貪婪無厭,虐吏害民,計贓數十餘萬”,康熙四十五年他將“通省錢糧每兩銀索火耗銀二錢,除貼補各處虧空外,入己銀共四十餘萬兩”,而面對御史們接二連三的參奏,康熙帝始終沒有派員往審,只是一次又一次下旨命噶禮明白回奏,等於是給噶禮狡辯的機會,最後連吏部都看不下去了,提出應差大臣察審,康熙帝不允,折騰來去,最後竟把參奏噶禮的御史給革職了。

  康熙四十八年,噶禮被任命為戶部侍郎,旋擢兩江總督。正所謂小節不懲,必成大奸,貪汙無度的噶禮竟然官運亨通,他就必然要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是終於有個人擋住了他的去路,此人名叫張伯行。

  康熙五十一年二月,時任江蘇巡撫的張伯行疏劾噶禮於上年江南鄉試中做手腳,“得銀五十萬兩,徇私賄賣舉人”,一時引起朝野震動。一來,科考上的舞弊最容易引起士子不滿,引發大案;二來,張伯行是康熙朝有名的清官,對官場腐敗深惡痛絕,又秉性耿直,是個人見人怕的“刺兒頭”,他與噶禮開撕,不能不惹動天下人側目。何況張伯行在奏疏中那句“督臣敢於欺皇上、負皇上,臣則斷不敢顧念身家,畏避權勢”,等於指著康熙的鼻子說“你管不好你的狗,我來管,而且我才不管他是不是你的狗”,此疏一出,“遠近抄誦稱快,一時紙貴”。

  康熙剛開始還想維護噶禮,但是偏偏有個最該維護噶禮的人,站出來支持張伯行了。

  這個人就是噶禮的母親、康熙的乳母。

  《嘯亭雜錄》卷十有言,噶禮的母親“不喜禮之所為”,張伯行彈劾噶禮的時候,有一天老太太正好去孝惠章皇后處問安,遇到康熙,康熙“詢其子所為,何以與張齷齪,其母乃言其子貪狀,且言張之冤譴”,康熙帝動容道:“其母尚恥其行,其罪不容誅矣!”

  古時的乳母,往往真的會把感情傾注在自己哺育的那個並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身上。噶禮的母親這一舉動,可以理解為不允許自己的一個孩子禍害另一個孩子的天下。噶禮得知此事,不但不思悔改,還犯下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罪行:指使家人在飯菜裡下毒,想毒死這個“多嘴多舌”的老孃!

  老太太命大,沒死成,踉踉蹌蹌地跑到都察院告狀去了。

  前兩年,個別地區出現打罵父母、或因為財產問題把父母告上法庭的新聞,其實這類事情擱在古代處理起來特別簡單——死刑。別說當面罵父母了,背地裡罵父母都一樣。因為古人是把“不孝”列入“十惡”大罪的,而“十惡不赦”。可想而知當朝野得知噶禮毒殺母親時的譁然。康熙氣得差點把龍案掀了,立刻將噶禮下了刑部大牢,然後又查出噶禮貪腐之巨,合計“房產七十五處,地一百餘頃,當鋪十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