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古繁花 作品
第514章 此地無銀三百兩
馮立如作為大理寺丞,審過的案子不下百件,對他來說,審案就像吃飯喝水,睡覺一樣簡單。
可是今天這個案子,頭一次讓他有了如坐針氈的感覺。
狀紙就擱在桌子上,馮立如早已將上面的內容倒背如流。
狀紙羅列了順德郡主兩大罪狀。
謀害親夫,弒殺朝廷命官。
草菅人命,毒害府中小妾。
兩大罪狀其實都是一個事兒,就是順德郡主殺人了。
權貴不把人命當回事,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特別是像順德郡主這樣有靠山的權貴,就更是肆無忌憚。
自古民不與官鬥,可這陸家二姑娘,寧願受鞭撻之刑,也要狀告自己的嫡母,實在是勇氣可嘉。
不撞南牆不回頭,若能坐實順德郡主的罪行倒也罷了,可一旦被證實她是誣告,那麼等待她的,將是絞刑。
馮立如拍了拍驚堂木,“堂下所跪之人,可是陸氏女?”
按規矩,先驗名正身。
“正是民女陸知錦。”
馮立如將狀紙遞給衙役,衙役上前,將狀紙拿給陸知錦核對。
“這正是民女的狀紙。”
“你可知,以下犯上,狀告嫡母,實乃大不孝。即便你已經受過鞭撻之刑,一旦查無實證,便是誣告,要受絞刑,以正視聽。”
看熱鬧的老百姓聽到這裡都忍不住議論起來,絞刑,聽著就難受,還不如用鍘刀斬了痛快呢。
這小姑娘看著柔弱,卻拼了命的要靠這個郡主,也不知道存了多大仇怨。
“肅靜。”馮立如拍了兩下驚堂木,“公堂之上,不得喧譁。”
百姓們都安靜了下來,想聽聽原告怎麼回話。
陸知錦心中也十分忐忑,她是怕死的,可如果她能好好活,誰願意拋頭露面到這公堂上來!
即便是打贏了官司,她陸知錦的名聲也壞乾淨了,想嫁出去,比登天還要難。
可就算剃了頭髮做姑子,也比嫁給一個六七十歲的變態老頭子要好呀!
原本陸知錦看到那個字條的時候,並沒有下定決心要和順德郡主撕破臉。她小心翼翼地在嫡母手下生活那麼多年,也知道順德郡主的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