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十一 作品
第1067章(第2頁)
但是那時候,我手裡沒有那麼多錢,我也沒有辦法跟我爸——跟喬旭升去要這筆錢,就算我張嘴要,他也不會給我,更大可能就是被他羞辱一番。
畢竟在他眼裡,支付一個活死人的醫藥費就夠讓他心煩,自然不可能再花錢給她買什麼禮物。
我身上錢不夠,想買就只能去做兼職,那時候平面模特一天五百,車展的禮儀小姐一天一千到一千五不等,我很幸運,面試車展的禮儀小姐被選中,前前後後一共做了六天。
原本是可以拿到八千的,但是最後一天車展的時候,我跟一個人起了衝突,對方受了傷,在會展中心鬧了起來,最後警察到場,聯繫了我的監護人,也就是喬旭升,最後賠了這人五千算私聊了。
我想去找會展中心的負責人索要我的薪酬,卻被喬旭升攔住,說我丟人現眼。
在他看來,被男人騷擾該感到羞恥的是我,因為我來做車展的禮儀小姐,本身就不夠自愛。
他讓我一度懷疑美麗是一種罪過,我甚至不敢穿好看的裙子,可我生來赤裸,骯髒的難道不是那些垃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