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0章(第2頁)





    隸屬太常寺,太樂署,置內教坊於宮側,有專職博士教習樂舞,朝廷發工資。




    人員由男女藝人構成,以及姿色才情超群的女伎。




    (此伎非彼妓)。




    唐朝教坊中,真正的主人只有一個,那就是帝王,所以只需要獲得皇帝青睞就行。




    “得其幸者,謂之十家,給第宅,賜無異等。”




    就是被皇帝寵幸過的,仍舊在教坊中供職,不能列入妃嬪,沒有官家名分但是生活富裕不遜色宮廷。




    此時唐朝的教坊。




    坊內雖然如同奴婢,但是生活也還是高於很多普通人,不算什麼可怕的地方。




    直到明朝。




    大名鼎鼎的“教坊司”出現了。




    教坊司是官妓的管理機構,裡面的女子,大多都是獲罪官吏的家屬,進入教坊司,就等同於淪落風塵。




    簡單說。




    一個專門服務皇帝。




    一個服務達官貴人,平民百姓去不起,太貴....當然了,有才氣的士子去了,也有可能白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