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ko 作品

279. 殊途同歸(第2頁)

 董鏘鏘心想:這個弗裡德里克的話倒也不是全無道理,當初就是因為穆勒不接受董鏘鏘他們建議的財富分配方案,最後才上法庭打官司判的。而且他今天報警的初衷也不是為了真要上法庭,是怕真有一天佟樂樂生了病,對方對佟樂樂不承擔應盡的義務。但現在既然律師都這麼說了,那就合理合法地跟對方談唄。 

 “那這個調解是我們雙方自己談妥就可以嗎?” 

 “你們雙方如果能直接談直接溝通,那肯定是最好的。”弗裡德里克進一步解釋道,“但如果你們雙方中的一方實在不願坐下來談,又不願直接去法院,那你們也可以尋求外界幫助,比如找律師做調解員,當然你們雙方要為此承擔一定的費用,當然你們也可以找公益的心理專家或法律人士幫你們協調,當然,第三方的具體費用需要你們三方共同來協商。” 

 董鏘鏘一聽就明白了:說來說去還是自己和芭芭拉談最便宜,否則不管找哪個第三方都要再交筆錢。而且交多少也要靠協商。把本來兩個人談的事變成三個人來談,簡單的事情複雜化,這種交易可划不來。 

 “那如果我們討論後還是無法達成一致呢?”董鏘鏘問道。 

 “如果調解失敗,那你們雙方肯定還是要上法庭讓法官判的。” 

 “那如果我們達成一致了呢?”董鏘鏘追問道,“還需要再找警察或法院嗎?” 

 “不需要,只要把你們雙方最後達成一致的協議交給律師審核就好,律師主要的作用也是確保和解協議的合法性。” 

 看來怎麼都繞不過要找個律師了。 

 “那我們談的時候你需要在場嗎?”董鏘鏘看著弗裡德里克故意問道。 

 弗裡德里克莞爾一笑,用手指著門外道:“我在外面,如果有需要可以隨時叫我。但請儘快,我只有頭三十分鐘是免費的。” 

 董鏘鏘、佟樂樂坐在芭芭拉的對面,氣氛一時有些尷尬。 

 “你看,我們又回到你沒報警時的場景了。”芭芭拉對董鏘鏘叫來警察似乎並沒有不悅,態度還跟之前一樣和藹,“而且律師也建議我們自己協商最好。” 

 芭芭拉之所以不想讓董鏘鏘報警,並非是不願賠償,而是怕把事情鬧大,驚動了媒體。她清楚地記得自己的前任就是因為類似的事而下臺的,她剛接手這個位置還不到半年,不想因為這件事而被管理層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