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大汗阿里不鴿 作品

第二百三十四章 羅斯強人(第2頁)

  “另外,他還對當地教區下手,迫使教會向王公繳稅。他統治了前後五十多年,所以梁贊現在的風氣……按我們這邊的說法,就是比較世俗,和其他公國不太一樣。當然,他們也沒少因此罵我們。”

  郭康點了點頭。

  得益於義母之前強迫他學習的各國基本常識,到這一步,他就已經有所印象了。因為伊蓮娜夫人的老爹,在這幾代羅斯人裡,實在過於出名。

  她所用的“嚴苛”這個詞,都過於委婉了。實際上,無論是梁贊的法律,還是她的父親,前任大公奧列格·梁贊斯基,最合適的形容詞都是“殘暴”。

  梁贊的法律,嚴酷到了其他羅斯公國都看不下去的程度。旁邊的斯摩稜斯克人,把這部法律比喻為“以血寫成”。

  梁贊內部形成了秩序,原因是大公以恐怖的暴力予以維持。梁贊法完全禁絕傳統的血親復仇,禁止武力解決糾紛。按照當地傳統,以械鬥決高下的人,雙方全部處死。為此,當地的一些大族,都被迫選擇隱瞞仇恨,遇到衝突就優先以賠錢的方式互相妥協,免得雙方全都被殘暴的大公消滅掉。

  整部法典充斥著這類血腥的規則。不止這個時代各地的羅斯人,連後世的羅斯學者們,都認定這部法律嚴酷到滅絕人性。後來,隨著秩序穩定,法律經過幾次修改之後,對於刑罰稍微溫和了些,但公國依然因為嚴刑峻法,在各地都很出名。

  而奧列格大公就是運用殘暴手段的佼佼者。不僅如此,他還以狡猾聞名。他一直在羅斯各國、波蘭、立陶宛以及草原勢力之間,不斷反覆,但各方都拿他沒什麼辦法,連莫斯科和金帳汗國,都被他坑過。

  對於國內,他設法用鐵腕手段,維持對基層的控制,削弱波雅爾們的勢力。

  不僅如此,他還把手伸到了教會領地,通過介入水源、土地的管理,和糾紛的裁判,實質上架空了教會。甚至如伊蓮娜夫人所說,削弱了羅斯地區一直非常濃厚的宗教氛圍。

  有文化的貴族們,十分畏懼他的機敏和致命,給他起了個“毒蛇”的外號。

  不過,反常的是,在他的治理下,普通羅斯人的生活反而好轉了。

  奧列格大公在位的五十多年間,推廣了更先進的耕作技術,讓公國每年收上來的糧食漲了三倍。而普通人的生活質量,並沒有因此下滑。

  名義上,大部分農民都成了國家或者封君的農奴,被束縛在土地上。但農奴化之後,力役和兵役反而減輕了。而且,在新法律之下,稅收被明確固定下來,農民需要上繳的財物減少了很多。後來,公國還學會了建立救濟倉庫,用於在饑荒時期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