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小明 作品

第一百四十一章:收穫


  漢中一戰,陳望一路追擊到西鄉城下才停止了追擊。

  經過統計之後發現共得首級一千二百三十級,沿途收攏四萬餘名百姓。

  流寇軍中各級軍校被擒殺者共計三十七人。

  但是報上去的軍功卻只記了九百三十二級,被生擒的十三名流寇將校全都計了功,但是另外被殺的二十四人只記了十九人。

  對於這一情況,陳望並沒有說什麼。

  該做的事情都已經做了,銀子也使了,關係也走了。

  能夠報上這麼多的首級功已經算是不錯了。

  要是沒有和曹文詔的這一關係,一千兩百多的首級能報上去,實際能不能算到一半都是兩說。

  朝廷如今財政困難,萬事都能省則省,尤其是軍功收錄。

  當初洪承疇之所以能夠頂著巨大的壓力讓曹文詔報不了首級功,其實有相當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因為兵部和戶部也樂於看到這樣的情況。

  因為首級報上去了,要撥下來的就是真金白銀。

  這些賞銀戶部和兵部經手的人都拿不了多少,能夠貪墨和得好處的只會是各級的將校,自然是能少報則少報。

  明初的軍功制度和明末的軍功制度其實並不一樣。

  在明末之時的軍功制度其實已經變成了軍功首級制,以首級為主,其餘為輔。

  這一切的原因並非是因為首級軍功制更好,而是因為首級軍功制在一眾所有的軍功制下不算是太爛。

  其餘的軍功制,比如一開始明初實行的軍功制,正是因為濫報、冒報軍功到了肆無忌憚的程度而被棄用。

  軍功首級制,好的一方面是論功簡單,一目瞭然,難以虛報。

  有多少的首級便只能報多少的功績,不至於需要下發大量沒有必要的賞銀,極大的降低了支出。

  但再好的制度也終有漏洞,首級軍功制誘發一種極端的惡行——殺良冒功。

  雖然兵部有查驗的手段,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殺良冒功不僅有人會專門的修飾首級,查驗的官員有時也會和將校狼狽為奸,只要有人頭能夠應付了事就行。

  而首級功的弊端還不僅僅如此,首級功在初期的時候極大的提高了明軍的戰鬥力。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首級功卻使得明軍的戰力開始降低。

  首級功的推行,使得朝廷在論功行賞的時候主要依靠首級數量來決定。

  沒有首級或是斬獲稀少,即便是部隊在戰場上奮勇殺敵、死傷慘重也依然無功,甚至有過。

  這這導致明軍多支部隊匯合作戰時,大部分的將領都不會權力作戰而是觀察情況,贏了搶首級,輸了趕快逃跑保存實力。

  首級軍功制在前期確實提升了明軍的戰功,但是在後期卻是成為了明軍戰力的衰弱的一大因素。

  《練兵實際·卷八·治貪級》之中記載著這樣的一段話。

  “自來北軍臨陣,專好爭功,殺倒一賊,三、五十人互相爭奪,卻將敗賊亡了追殺。”

  “每每致賊以數人為餌,誘你上前都去爭功,他卻大眾一擁殺來,一個首級又不得,不知倒被他殺了多少。

  “乘眾少卻,將營盤衝破,全軍沒了,迷而不悟。”

  戚繼光對於“首級”的態度,一向是深惡痛絕。

  早在嘉靖四十五年,就把“不顧首級,直殺無前,以求全勝”作為“兵德”的第一條。

  戚家軍之所以能夠無敵於天下,不顧首級正是其中的一大原因。

  陳望現在在軍中所實行的各項規章制度、軍規條例,幾乎都是直接套用的《練兵實紀》和《紀效新書》兩本書中的內容。

  當然陳望也做了一些改動,並沒有完全生搬硬套。

  關於首級功,陳望和戚繼光採用了差不多的處理方式,定了同樣的軍規。

  軍律:臨陣對敵,接戰之後衝鋒殺賊,不到戰後不許斬取首級。

  如有故取首級者,立斬。

  旗都有三名專職割取首級的取功兵,取功兵的衣服兩膊上縫有白布,上繡“取功”兩字,盔上同樣綁縛取功的布條作為辨認。

  他們將在旗內的官兵衝殺過去後,戰線推進之後割取倒地敵人的首級。

  在收兵之後,再按照割取的首級,全旗一起均分報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