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所以,師尊,我回來了
這一刀,沒有任何留手的餘地。
穩、準、狠。
少年握著抑魔刀的手緩緩無力的落下,跪在地上的身子向一旁傾斜倒去,嘴角大口大口湧出鮮血,浸溼了身下的泥土。
唇角卻掀起一抹笑意,嘲諷、解脫又帶著得意。
不是想要這具半魔且天賦極高的身體嗎?
既然他墨厭都不能掌控了這具身體了,那就毀掉。
即便是毀掉,他也不會讓別人得到。
他墨厭入不入魔,只有他自己才能掌控。
別人想要吞噬他,用他的身體徹底進入魔道,想都別想。
抑魔刀一把在魔族眼中宛若閻王的存在。
尋常法器刺傷魔族,只會造成皮外傷,修為高的魔族會直接捨棄肉身,神魂進行逃離。
可抑魔刀若是刺傷命門,那就是直傷神魂。
“瘋子!瘋子!那是抑魔刀!”
剛掌控他身體的魔族神魂,因為他的方才的舉動,被重創,墨厭暫時可以掌控身體。
聽著了腦海中那一道慘叫聲。
少年染血的薄唇勾起,似是很滿意。
他孃的,和誰鬥不行,非要和他墨厭鬥!
他就算是死,也要拉個墊背的。
在蒼炎宗的幾人中,若是非要挑選出一個,臧雲織最不想為敵的人。
不是嚴辭,不是廖謹,不是祁佑青,而是墨厭。
這小子心機不差,口頭功夫也不差,最重要的是,這貨夠瘋。
誰不怕瘋子,還是一個很少有人能夠瘋得過的瘋子。
無論是荒誕怪異的想法和舉動,瘋子都可以想得出來,做得出來。
墨厭從想到用抑魔刀捅自己,到實踐,只用了短短的兩息時間。
連時機都是挑好的。
就在那魔族基本完全佔據他身體,在這具身體中起主導作用的瞬間。
自己捅了自己的命門,確保可以讓抑魔刀發揮最好的作用,徹底傷到起主導作用的靈魂。
但作為同時存在於這個身體中的他,也將會受到重創,這是無疑的。
總之,夠狠,夠大膽。
兩者相比,雖然他會較輕,但他的神魂早就因為另一道魔族神魂的存在,變得極弱。
所以,當體內魔族的神魂已經開始虛弱之時。
墨厭的神魂已經徹底在這具身體中消失不見了。
應當是已經徹底消散了。
不過,可惜了那麼夠狠、夠天才的少年,就這麼徹底死了。
更可惜的是,不能如那少年所願,他們兩個同歸於盡了。
他還不會死的。
倒在血泊中的少年再次嘔出一大口血,身子輕輕顫抖一下,一縷縹緲的神魂快速掙脫出,停留了片刻。
像是不捨這具身體,又像是在惋惜。
被抑魔刀刺入過命門,這具屍體,已經不再適合魔族神魂佔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