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所以,師尊,我回來了

 這一刀,沒有任何留手的餘地。

 穩、準、狠。

 少年握著抑魔刀的手緩緩無力的落下,跪在地上的身子向一旁傾斜倒去,嘴角大口大口湧出鮮血,浸溼了身下的泥土。

 唇角卻掀起一抹笑意,嘲諷、解脫又帶著得意。

 不是想要這具半魔且天賦極高的身體嗎?

 既然他墨厭都不能掌控了這具身體了,那就毀掉。

 即便是毀掉,他也不會讓別人得到。

 他墨厭入不入魔,只有他自己才能掌控。

 別人想要吞噬他,用他的身體徹底進入魔道,想都別想。

 抑魔刀一把在魔族眼中宛若閻王的存在。

 尋常法器刺傷魔族,只會造成皮外傷,修為高的魔族會直接捨棄肉身,神魂進行逃離。

 可抑魔刀若是刺傷命門,那就是直傷神魂。

 “瘋子!瘋子!那是抑魔刀!”

 剛掌控他身體的魔族神魂,因為他的方才的舉動,被重創,墨厭暫時可以掌控身體。

 聽著了腦海中那一道慘叫聲。

 少年染血的薄唇勾起,似是很滿意。

 他孃的,和誰鬥不行,非要和他墨厭鬥!

 他就算是死,也要拉個墊背的。

 在蒼炎宗的幾人中,若是非要挑選出一個,臧雲織最不想為敵的人。

 不是嚴辭,不是廖謹,不是祁佑青,而是墨厭。

 這小子心機不差,口頭功夫也不差,最重要的是,這貨夠瘋。

 誰不怕瘋子,還是一個很少有人能夠瘋得過的瘋子。

 無論是荒誕怪異的想法和舉動,瘋子都可以想得出來,做得出來。

 墨厭從想到用抑魔刀捅自己,到實踐,只用了短短的兩息時間。

 連時機都是挑好的。

 就在那魔族基本完全佔據他身體,在這具身體中起主導作用的瞬間。

 自己捅了自己的命門,確保可以讓抑魔刀發揮最好的作用,徹底傷到起主導作用的靈魂。

 但作為同時存在於這個身體中的他,也將會受到重創,這是無疑的。

 總之,夠狠,夠大膽。

 兩者相比,雖然他會較輕,但他的神魂早就因為另一道魔族神魂的存在,變得極弱。

 所以,當體內魔族的神魂已經開始虛弱之時。

 墨厭的神魂已經徹底在這具身體中消失不見了。

 應當是已經徹底消散了。

 不過,可惜了那麼夠狠、夠天才的少年,就這麼徹底死了。

 更可惜的是,不能如那少年所願,他們兩個同歸於盡了。

 他還不會死的。

 倒在血泊中的少年再次嘔出一大口血,身子輕輕顫抖一下,一縷縹緲的神魂快速掙脫出,停留了片刻。

 像是不捨這具身體,又像是在惋惜。

 被抑魔刀刺入過命門,這具屍體,已經不再適合魔族神魂佔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