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燉金銀蹄的陳猿 作品

第37章 周章讓陸遠決定賈張氏。

    周章三人,在聽到有人認罪後,便從廚房走了出來。
 

    “剛才是誰說東西是她偷的”
 

    周章說完,看向了院裡的人群。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賈張氏。
 

    然而此刻的賈張氏壓根就沒有退縮,舉起右手說道。
 

    “警察同志,是我偷的。”
 

    周章點了點頭,隨後便來到了陸遠的身旁說道。
 

    “小遠啊,剛才你家裡的東西,我們都看了一遍。
 

    東西跟你說的都差不多,除了臘肉被割了一塊。
 

    以及大米的袋子看起來有動過的痕跡,你覺得怎麼處理。
 

    是讓人家賠錢給你還是我們直接帶回去處理”
 

    周章這麼問也是有原因的。
 

    現在對於偷東西的小偷,處理的結果並不是太嚴重。
 

    並沒有像後面的公社化。
 

    因為那個時候來說,食物更為短缺,因此才會有偷只雞被判7年。
 

    現在的派出所,對於小偷小摸的人。
 

    都只是抓進去十天半個月的,時間更久的人。
 

    則是在派出所有著案底的存在,屢教不改才會關得更久。
 

    現在人家賈張氏她自己都跑出來認罪了。
 

    因此處理結果的話,周章覺得問一下陸遠的意見。
 

    就算抓回去也關不了多久,還不如讓陸遠做決定。
 

    其實周章不知道的是,東西其實早就被賈張氏搬回家了。
 

    只是後面被賈東旭給說教了之後,才將東西都搬了回來。
 

    因此才會出現那麼雜亂的狀態,可是周章不知道呀。
 

    他還以為是賈張氏的亂拿導致的。
 

    陸遠聽到周章的話,瞬間無語了。
 

    什麼鬼
 

    我做決定
 

    我靠了,把我推到人群的對立面
 

    我是抓還是不抓呢
 

    我擦了,看來周章現在不能用了,居然當著院裡的人說讓我決定。
 

    陸遠心態有點崩了呀。
 

    這玩意沒法說呀不是,你這樣搞,我要是抓的話。
 

    明天我得名聲絕對直接掃地。
 

    不抓的話,陸遠其實是有點不甘心的。
 

    陸遠思考了一會後,只好開口說道。
 

    “周叔叔,既然東西也沒有丟多少,那就讓她賠十萬就行了。”
 

    陸遠說完後,看向周章的眼神中,多了一絲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