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又十三 作品

第1章 小爺會成為京城的第一紈絝

微寒的二月風,吹過莊嚴而輝煌的京城。街頭巷尾偶爾遺留的風氣,還能從中窺見年會時的熱鬧,家家戶戶喜氣洋洋。

 唯有陸家的府邸,是一片縞素。

 年前,皇帝對於自己一手提拔的狀元郎陸朝英多有喜愛,再加上他在任職期間建樹頗多,於是,特許其提前返京述職。

 卻不料,陸朝英攜妻張氏與幼女,在行至烏門山一帶時(距京約百里),被山匪截殺。

 獨幼女被路過的官兵營救,得以倖存下來。

 陸朝英母親陸老太太,從堰南之地趕回京城,上奏於天。

 “嘭”

 文書奏章被扔在地上,發出一聲巨響。金鑾殿上,官員齊刷刷的跪伏於地,高喊,“請陛下息怒,請陛下息怒。”

 “來來來,朕的好愛卿們,告訴朕,烏門山有山匪出沒,是怎麼逃過鑑察司的眼線的?”

 “陸朝英輕裝簡行,又是怎麼引起他們注意的?”

 “今天他們能在官道上,殺害朝廷命官,來日,是不是就該進京取朕的項上人頭了?”

 “朕容忍你們的小動作,不是讓你們來害朕的肱骨之臣!”

 皇帝面色晦暗,眼神凌厲,他掃視一眼殿中瑟瑟發抖的某個官員,揹著手,深吸一口氣後,緩緩開口,語氣冰冷,飽含殺意。

 “既然,你們拿不出什麼有用的方法來,那就讓朕親自出手。”

 “林都尉。”

 “臣在,”身穿盔甲,神情肅穆的青年起身行禮。

 “朕命你帶著一萬精兵,由京城外向烏門山方向推進。”

 “朕倒要看看,自先皇始,海晏昇平二十來年,這匪害是怎麼鬧起來的,又是誰在鬧。”

 “凡遇匪,皆可捉拿,不降者,殺。”

 史官記載,

 “興慶十六年二月

 陸氏朝英赴京,至烏門,匪害之。帝怒,屠。”

 後來,有謠言傳遍大街小巷。

 “可惜了,陸大人要是平安歸來,我們就該改口叫陸祭酒了。”

 三年前,陸朝英連中三元,一時風光無限。

 特別是後來的遊街,他騎金鞍朱鬃馬,戴金花烏紗帽,著金絲鑲鯉大紅袍,旗鼓開路,前呼後擁,鮮衣怒馬,意氣風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