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娘子 作品

第210章 懲治腐敗(六)

(一)

 “皇上,老臣惶恐。”聽聞此言,趙廷隱顫巍巍地跪下:“老臣即將入土之人,怎能佔用各位臣工和皇上的時間……”

 “來,趙相年老,朕體諒他,給他端上椅子,讓他坐著說。”在旁侍立的常公公端上一根凳子,扶趙廷隱坐下。

 “趙相,朝廷三令五申,禁奢節俗,之前,朕聽聞,你一個一品大員,富可敵國,家裡的房屋,造的是紅瓦綠牆,雕龍畫鳳,大得佔了一條街!家人用的碗筷都是金銀打造的,朕無以為意,想著是有人撩撥君臣關係。”

 “如今,事實擺在面前,你讓妻兄郭民,暗中強買強賣,家裡專門養了打手,把保寧附近的萬畝農田據為己有,來,李大人,把這賬簿讀讀,兩年時間,光是這幾本賬簿,來往的銀兩就有十萬之數。”

 趙廷隱聽皇上一說,嚇得渾身發抖,從凳子上滾下來,說:“那些是內人做的事,與老臣何涉?”

 “趙廷隱,你是不到黃河心不死,你把那些老百姓趕走了,可是蒼天在看著,只要朕一聲令下,來揭露貪腐的人,怕要把這朝陽殿的門檻踏破,朕念你是老臣,之前無數次暗示過你,讓你收斂,你呢?你看你幹了何事,還大言不慚,在此爭辯。”皇上氣得將手中的賬本,向趙廷隱甩去。

 “皇上饒命!罪臣知錯了。”趙廷隱趴在地上,哭道:“我把這些年收的銀錢,全都交給皇上。”

 “你說錯了,不是交給朕,是按律收歸國庫。”皇上說。

 (二)

 “你真知錯了?”皇上問。

 “罪臣知錯了。”趙廷隱回答。

 “那好,常公公,宣御旨。”

 常公公宣讀趙廷隱的五大罪狀:一、收受賄賂。二、藐視皇威,有令不行,有令不止。三、縱容親屬強買強賣,暗中獲利。四、蓄養殺手,草菅人命。五、縱容手下擾民。

 常公公讀一條罪狀,趙廷隱磕一個頭,口中喊著“皇上饒命”。

 “朕念你有功於社稷,剝奪你一切職務,回家反省,把你掠奪保寧百姓的錢財,全部歸還。”皇上宣佈:“相位暫由李班大人代理,保寧節度使由王朝義接任,武信節度使由兵部侍郎費加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