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凌七lin 作品

第160章 禁止逆行(第2頁)

 可憐的小女孩在人來人往的商場裡站著,洋娃娃般精緻的面容吸引不少人的駐足觀望。

 她不知道自己等了多久,站了多久,只覺得在這個沒有安全感的地方待下去,自己就越慌亂。

 於是當一個不認識的,陌生的叔叔蹲在自己面前,詢問自己的母親和家庭住址的時候,時淩一問三不知,甚至因為害怕,咬著唇渾身發抖,彷彿下一秒就要哭出聲來。

 眼看她的狀況不對,大叔才發現自己的說話有點急躁,在眾人圍觀下,被一群陌生人注視的時淩才終於承擔不起這壓力,害怕地跑開了。

 “呀,這小孩怎麼哭了,”“人太多,她跑哪裡去了?”“這麼小個孩子,要是被人販子偷了怎麼辦啊!”

 他們說歸說,但沒有哪個人真的願意浪費自己的時間去尋找一個小孩子,還是一個和自己沒有關係的小屁孩子。

 時淩只記得自己漫無目的地在這個偌大的商城裡哭著,跑著,將母親的話都拋卻在腦後,一心只想回到母親的臂彎。

 可是她怎麼也找不到。

 那些大人來來往往,比她高好多好多,都用一種奇怪的眼神打量著自己,時淩感覺自己好像動物園裡的猴子一樣,感到莫名其妙的羞恥。

 因為母親每次帶她出去,她的容貌總會吸引到其他人的目光,母親就會很生氣地對自己說:“你就是個奪人眼球的見人,你不覺得你這樣很丟臉嗎?”

 所以,在那個時候的認知裡,時淩就覺得自己被注視著就是丟人的,哪怕自己不曾瞭解那些目光的含義。

 最後自己是被商場的保安看到了,送去了警察局,因為時淩在那裡漫無目的地四處亂走,待到了半夜,商場要關門了,最後巡邏的大叔才看到了自己。

 後來就是母親和父親的爭吵,那種爭吵,在時淩的童年已經發生了無數遍。

 那日時淩實在太累,甚至都沒上床,倚著房門坐下,聽著他們摔碗打架的聲音,就這樣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

 回想到這些,再看到那張和自己小時候如出一轍的臉的時候,時淩才終於明白,這個地方是復刻了當時的情形。

 但是,那個時候,自己可是兩手空空,根本沒有帶什麼東西,

 而眼前這個小時候的自己,手上抱著一顆明亮的水晶球,煞白的光照下,那個東西顯眼得可怕。

 艾狄倫也發現了,他看著那個小女孩,摸了摸下巴說道:“這個小孩好像你啊。”

 “就是我。”時淩說著,從電梯下來便徑直走向了那個小女孩,鬼使神差地伸手去觸碰她:“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