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爾日 作品

第42章 看不到的較量

 刑偵隊長老李對陶之春問話,陶之春確認是他送給唐盛,至於唐盛把票子放在哪兒,他不知道。 

 老李只問了一個細節,唐盛是否接過票子收下。陶之春說:“他接過了票子。” 

 老李心中有數,叫技術員提取票子上最新的指印。票子上有很多指紋,唯獨沒有唐盛的指紋。 

 另一路刑偵人員到夢江南調取監控,發現有多人出入過1508房間,很快找到了服務員調查清楚了。 

 客房部經理查美美進過1508,很快,查美美也進了派出所。一對照,票子上竟然有查美美的指印。 

 陶之春認為幾乎天衣無縫,在老公安眼裡,真是漏洞百出。 

 當喬年生向譚俊傑彙報之後,譚俊傑說:“我們一起向曹書記去彙報。陶之春絕對有問題。” 

 …… 

 在這邊開展激烈較量的時候,另一個人感到特別憤怒。 

 他就是夏威。 

 幾天前,夏威接到電話,只是要他到紀委去說明一件事。想不到去了紀委,他就被帶到幾十公里外的地方。 

 夏威住進這個看起來很平常的路邊小餐館,已經兩天了。 

 工作人員的態度還好,讓夏威靜思在經濟、男女作風方面的問題。想清楚了就寫出來,或者當面向工作人員陳述。 

 至於搞小團體,這夠不上問題。也不好定性。 

 這就是所謂的“雙規”,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方,講清自己的問題。 

 對夏威這種副處級幹部。只要通過市紀委常委會議就可以採取“雙規”措施。當然,最好是向市委主要領導彙報一下。 

 孟達沒有,他覺得他並沒有違反原則,也認為凡是進來的,多少能找出一點問題。 

 但夏威是粒硬銅丸,咬不爛,摔不破。 

 夏威整天靜坐。工作人員過一段時間就進來問一遍,想清了沒有。夏威說想不出。 

 工作人員就拿出照片,給點提示。 

 夏威把跳舞的過程說了一遍, 

 至於包養這個舞女,給舞女租房子,他覺得好笑。一句話回覆:“除跳了一次舞,連名字都叫不出。” 

 至於經濟問題,夏威真的無可奉告,工作過的單位,除了財務室發的錢,他沒收過什麼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