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別 作品

第12章 浮出水面(第2頁)

 片刻的沉默。

 胡添苦笑著說道:“在六月二號的前一天,林浩忽然找到了我,說是有賺大錢的機會,問我願不願意幹,我說能賺多少錢呀,他說事成之後能分我五萬,不過又強調說幹這種事膽子一定要大,而且有一定的風險,讓我做好心理準備。”

 “我當時心想,這年頭凡是賺錢的買賣哪有一個是乾淨的,於是二話不說就答應了,接下來的事情你們都知道了,我安排他通過貨梯進入酒店,他只是說要找一個富婆敲詐點兒錢,我可沒想到會出人命啊,事成之後他也沒給我五萬,就拿兩萬塊錢把我給打發了。”

 “不過我就只負責幫他進入酒店,其餘的事情一概都沒有參與。”

 謝天辰淡淡說道:“當時去405房間的是林浩一個人嗎?”

 胡添搖了搖頭:“我不知道,也不敢胡說,我想著只要能分到錢就行,至於他怎麼幹,這事我能少摻和就不摻和。”

 這時,風華走入的審訊室,手裡拿著一個盒子,說道:“這個盒子是你用來裝光碟的吧,當然還有你的贓款,藏得還真夠嚴密,不過還是被我們的同志找到了,裡面的錢可不止二萬塊啊。”

 胡添點點頭道:“接下來的案子跟我真的沒有關係了,都是夢夢跟著他們去幫忙的。”

 謝天辰一拍桌子:“你的女兒屬於三級智力殘疾,她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你的教唆,她又怎麼會配合兇手實施犯罪。”

 胡添連忙道:“這都是法律上的事兒,我一個生鬥小民怎麼能懂呢,不過我現在知道錯了。”

 謝天辰道:“那你之前說的林豐對你的女兒有意思,這是不是你瞎編的?”

 胡添點頭道:“是這樣的,就像之前林豐找我那樣,他也想讓夢夢幫他一些小忙,每次事成之後都給五千,之後幫他做了兩次,我一共賺了三萬塊,事後我一直感到害怕,所以那三萬塊錢我一分都沒有動過。”

 謝天辰揚了揚手中的日記本:“為什麼林海的日記會在你的家裡?”

 胡添小聲道:“那是因為夢夢喜歡看,林豐估計是為了討好她,讓她能更好的合作吧,於是就把日記本送給她了,夢夢每天都會看到很晚的。”